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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立法 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

兰州晚报 2020-04-14 03:54 大字

法学界也有声音,呼吁立法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法学专家刘凝认为,目前鲍某某的案子只能按照现有立法进行侦查,但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可以讨论。

其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建议,将未成年人的性同意年龄提高到18岁。4月13日,罗翔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刑法对14岁至18岁未成年人的性同意能力是否受限语焉不详,现有司法意见威慑力有限,应推动相关立法保护未成年女性。

刑法规定,不满14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无论幼女是否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罗翔说,但其中对于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性同意能力是否受限则语焉不详。2013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则明确指出:对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但是司法意见毕竟不是法律,威慑力有限。”罗翔认为,必须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性行为才构成犯罪,容易被人钻法律漏洞。因此,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滥用信任地位型强奸罪。当双方存在特定关系,未成年人对特殊职责人员有关的性同意,在法律中应视为无效,只要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特殊职责人员就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罗翔进一步认为,“我国现在的性同意年龄是14岁,有必要提到18岁。”罗翔称,这是自己从学者角度出发的思考,希望人大能够推动相关立法。

鲍某某性侵“养女”4年,令人骇然!那些摧折人心的细节是否属实?全社会有责任求证,执法机关更有责任调查。呵护未成年人是文明底线,更是法治底线。法律问题须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事关重大,不容烟云缭绕,不容雾失楼台,盼真相大白!

据《新京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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