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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因心情不好 深夜从19楼抛下两个灭火器被刑拘

澎湃新闻 2020-03-16 09:08 大字

高空抛物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纸巾、苹果、豆腐

衣架、塑料桶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丢不了

最近在广州市黄埔区一小区内

有2个灭火器、1个灭火器箱

竟从天而降

砸出“砰砰”巨响

3月6日23时许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文冲派出所接辖区某高层小区物管报警

该小区有2个灭火器、1个灭火器箱

从高空坠落地上

无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

民警锁定了居住在该小区

某栋19楼的涉案嫌疑人

男子梁某(42岁,海南儋州人)

并于3月7日将其抓获

经审查,梁某交代其当天因心情不好,借着酒意便将放置在楼道的2个灭火器、1个灭火器箱从19楼窗户抛下。

梁某对其高空抛物的行为感到懊悔不已

但法律岂容“任性”

目前梁某因涉嫌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

也许很多人认为

随手扔出窗外的东西很轻

应该不会砸伤人

也有些人明知建筑物存在不安全情况

而漠视翻新管理,心存侥幸

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实验结论

一个60g的普通鸡蛋

从4楼抛下可让人起肿包

从8楼抛下可致头皮破损

从18楼抛下可砸破行人头骨

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我们再一起来看看这段视频

一个从8楼(25米)扔下的苹果

能瞬间将一层玻璃砸穿

而将一罐可乐从8楼(25米)扔下

能轻易击穿两层玻璃

由此可见

高空抛物的力量之大

高空抛物将受什么处罚?

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市民在家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多注意检查阳台、窗台;阳台上的花盆、衣服架、果核、烟灰缸、砖头,甚至钢板等都有坠落的风险。检查墙壁是否脱落、防盗窗是否晃动、玻璃是否缺损、阳台上的悬挂物是否松动、花盆等有没有坠落的可能。

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吃不完的苹果、喝完的饮料瓶等请妥善处理,一定不要随手从窗户扔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小孩子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加上好奇和顽皮,家长一定要加强安全教育,发现小朋友有抛物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并讲清后果的严重性。

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当看到这些,要主动远离!

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倒塌坠落。

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这些物品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

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

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高楼掉下来。

另外要注意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会贴有警示牌

看到此类警示牌,请选择绕行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

尽量走防护内街

可增加一分安全保障

此外,多风暴雨天出行更要注意

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

更要小心观察

厅哥提醒

高空坠物,害人害己

切勿因一时举动酿成大祸

广大家长更应以身作则

教育孩子切勿高空抛物

来源 | 广州黄埔公安、中国普法、广东公共DV现场

原标题:《刑拘!男子深夜从19楼抛下灭火器,竟是因为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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