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李望厦因公殉职 享年59岁
3月8日下午,福建莆田人民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莆田检察”发布消息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望厦,3月8日上午在莆田市政府参加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时,突然晕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去世,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享年59岁。
李望厦:男,汉族,城厢区龙桥街道人,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主要简历:于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参加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7年5月起历任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检员、检察员(其间: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2006年3月起历任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反贪局副局长、正科级检察员、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其间: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挂职任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长助理);2009年8月起至今,担任莆田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检察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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