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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理健康纳入家庭教育指导

南国早报 2020-01-10 14:06 大字

健康聚焦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妇联、教育部、民政部等12个部委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实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指标的阶段目标。

50%的家长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行动方案要求,到到2022年底,50%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和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应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

村(居)委会、妇联依托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引导家长传承良好家风,关注自身和子女心理健康,培养子女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

培育积极向上心理素质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爱国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家人、爱国爱民的意识,培育积极心理品质。

学校要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子女,开展家庭关爱教育、辅助成长。对疑似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普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精神障碍儿童入学。

各类媒体要对儿童青少年及家长、学校教师等加强心理健康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应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安全合理使用电脑和智能终端设备,预防网络沉迷和游戏障碍。

倡导实施“心理滋养1000天”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倡导实施“心理滋养1000天”行动,共同营造心理健康从娃娃抓起的社会环境,重点关注孕产妇、2岁以内婴幼儿及家长心理健康状况,开展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

在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中,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和地方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结合家长会等活动,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据《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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