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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清洁煤”中毒,谁之过

南国早报 2019-12-05 15:54 大字

辛辣点评

□内蒙古马涤明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多名村民疑似燃烧政府推广的“清洁煤”后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引发社会关注。此后,有多名知情人士反映,河北省唐山市在一个多月里也连续出现6名村民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事件,此外还有数十人因为同样原因被送医。(据央广12月4日报道)

一个多月时间里,多个地方连续出现燃烧“清洁煤”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即便不能因此否定推广“清洁煤”的初衷,但推广过程中是否存在简单、粗放、仓促、官僚等问题,值得怀疑。

首先,“清洁煤”是否清洁,即质量是否达标、厂家有无相关资质,需要公开信息。据报道,在唐山市发生煤气中毒的地区,今年推广使用的“清洁煤”是由上级政府部门指定的厂商提供的,有的包装上没有任何厂商标识。如果“清洁煤”属于一种商品,就应该按规定在包装上标注厂商名称、地址、产品成分、使用注意事项等。连厂商标识都没有的“清洁煤”,像不像“三无”产品?

其次,相关部门若只管配送到位,而不管村民能不能正确使用,如此推广未免过于“粗放”。不争的事实是,没用过“清洁煤”的村民,肯定不知道这种产品能产生一氧化碳、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可能拿来就用。一户村民使用“清洁煤”给13岁女儿的房间供暖,次日早上发现女儿已不省人事,这显然是不了解使用方法而酿成的悲剧。这个问题,不该责任自负吧?

事实上,所谓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不在村民。网上一份某地农业部门发出的《使用环保炉具燃用洁净煤改善空气质量——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中,能看到“保持严抓严打的高压态势,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查处使用有烟煤……”等要求,却无一句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如此淡忘安全,与事故有无必然联系?

使用“清洁煤”,保护环境,相关政策没有问题;燃烧“清洁煤”连续发生中毒事件,显然又是好经念歪了。问题的本质,不是推广“清洁煤”,而是一些地方官员的工作作风、价值取向跑偏,比如太过急功近利,而罔顾实际;眼里只有“上级任务”、政绩诉求,忽视群众利益……这些问题不解决,类似中毒事件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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