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三轮车违法载人致6死9伤 河北一男子二审获刑5年
北京头条客户端11月21日消息,2018年6月29日,河北省阜平县夏庄乡羊道行政村花塔自然村发生一起三轮车侧翻交通事故,造成现场6人死亡,9人受伤。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任某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三轮车侧翻交通事故现场。 央视新闻客户端资料图
今年38岁的任某是阜平县人,初中文化,务农。法院一审认定,赵某承包了阜平县下庄乡至山西界改建工程中一段公路挡墙的工程,工地上有15名工人施工干活,被告人任某主要负责在工地上开三轮车拉灰,工人未进行过安全生产培训,平时也会坐三轮车从工地到食堂。
2018年6月29日13时许,任某在明知驾驶作业三轮车不能载人的情况下,驾驶报废三轮车违法载人。在途径阜平县下庄乡花塔村道路施工路段时因三轮车制动系统故障导致发生侧翻事故,造成6人死亡,9人受伤。实际承包人赵某明知被告人任某驾驶报废三轮车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没有予以制止。
任某供述称,事发当天下午,工地上的工人下班后去位于云花溪谷风景区口鱼塘那吃饭,当时是他开着三轮车拉着工地上其他人,当开车行驶到花塔村村下的时候三轮车刹车失灵了,换挡也换不了,但三轮车还在一直往前行驶,他就赶紧吆喝“没有刹车了”,他也不知道三轮车上的人听见没听见,后来三轮车就撞在路边的挡墙上,之后又返回来翻在了路另一边挨着山根底下,他也从车上摔下来,其他人是什么情况他也没看见,等他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
任某称,平时工地老板赵某让他开着三轮车从食堂那拉着这些工人去工地上干活,等下班的时候让他再把工人拉到食堂那,有的时候工人自己骑着摩托车直接去工地上。他也不愿意开着三轮车拉,平时他告诉过工人几次,但是工人们不听。他知道用三轮车在工地上拉工人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没有人跟他说工地上不能用三轮车。
一审法院认为,任某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6人死亡、9人受伤,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任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取得了5名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部分伤者希望对任某宽大处理,故对任某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任某有期徒刑5年。
一审宣判后,任某提出上诉。他认为,事故发生后他当场昏迷,清醒后已在医院接受治疗,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自首;事故发生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他的犯罪行为虽为重要原因,但却非唯一因素,且事后获得多名被害人谅解,将事故的社会影响降至最低,原判量刑重,请求依法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任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6人死亡、9人受伤,情节特别恶劣。原判充分考虑了任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态度,量刑在法定幅度之内并无不当,原判定性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原题为《河北阜平三轮车侧翻致6死9伤事故案宣判 司机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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