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张“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不具破冰价值
冻卵话题再次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未婚女性冻卵在湖北武汉“破冰”,湖北生育力保存中心“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可为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记者10月31日从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全面了解情况。(10月31日《新京报》)
湖北生育力保存中心于今年10月6日正式揭牌成立,中心隶属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经过媒体暗访,湖北生育力保存中心确实向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中心称他们有资质进行冻卵。该中心确实拿到了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一份“关于设立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的批复”,同意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设立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批文中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开展生育力保存工作”;“研究制定生育力保存中心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为全省适宜人群做好生育力保存工作”等。虽然如此,湖北省卫健委的批文却并未明确列出中心可从事的生育力保存具体业务。
而从2003年施行至今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女性要使用冷冻卵子,需持结婚证、准生证。也就是说未婚女性从相关规定来看,并不属于可以做生育力保存工作的“适宜人群”,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为未婚女性冻卵也就涉嫌违规。
“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一出,据说已有十多名大龄女性“尝鲜”,该中心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英雄”,给未婚女性“冻卵”问题“解冻”,这值得称赞,但这样的“通行证”名不正言不顺,很可能不过是违规操作,最终也就可能被叫停,“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也就难说有“破冰价值”。
虽然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未婚女性的生育权并没得到法律保护,但未婚女性生育权却是不容忽视的存在。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全国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到要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是否应该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一直以来也是争议很大。未婚生子,难以为主流观念所容,但现实是,确实有不少人不想结婚,但又想有自己的孩子,将结婚作为一道生儿育女所必须跨越的门槛,并不合理,会让这部分人群的合法权益受损。
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为未婚女性冻卵涉嫌违规,但这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要正视未婚妇女的生育权。“未婚女性冻卵”问题需要的是“法律解冻”。未婚女性生育权不能一直处于权利盲区,对于早已不合时宜的相关规定有必要予以修改,让具有生育意愿又具备抚养孩子能力的未婚妇女当母亲的愿望能够得到合理满足,这也契合目前这个公众生育意愿低迷、人口红利消失的老龄化社会、“少子化”社会的需求。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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