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公车”
单位改革,取消公车,像我等没资格坐公车的人,私下都拍手称快,为这动真的改革点赞。更有好事者,翻阅古今,查寻公车的起源。
“公车”一词最早见于《诗经·鲁颂》:“公车千乘,朱英绿媵,二矛重弓。”这里的“公车”指的是君主打仗所乘的战车。到了汉朝,《史记·东方朔传》记载:“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牍。”就是说,读书人一旦被朝廷征召,就可以乘坐官府配备的公家马车到衙门上班,此时“公车”的概念才比较接近于现代所谓的公务用车,因此,后人常用“公车”来指代有资格乘坐公家车马的官员和应试举子。
最早的“公车”就是牛车、马车。从先秦时代起,朝廷会为官员配备“公车”,作为一种政治和福利待遇。汉景帝中元六年,颁布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公车”配备标准,明文规定:不同级别的官员应当乘坐不同规格的马车,官爵越高马匹越多;通过车辆装饰体现品级差别,以避雨遮阳的车盖为例,平民乘车只许用青布盖,官俸200石以下用白布盖,300石以上用皂布盖,千石以上方可用皂缯覆盖。汉朝“公车”制度执行比较严格,既禁止低级官员超标准乘车,也不允许高级官员自降规格标准。汉宣帝时曾有一次举行祭祀大典,时逢大雨、道路泥泞,列侯韦玄成没有乘驷马之车而是骑马前往,即被以“车辆降格”之罪弹劾、削去了侯爵之位,韦玄成懊悔莫及,临终前还告诫子孙切莫在乘坐“公车”这种小事上酿成大错。
唐朝关于“公车”的规定有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唐律疏议·职制律》中有说,“职事三品以上若王,四匹;四品及国公以上,三匹;五品及爵以上,二匹;散官、前官,各减职事官一匹;余官爵及无品人,各一匹。”这一条款不仅细化了各品级官员乘坐马车的标准,而且还对仅有品级而无实际职权的非领导职务和前任官员的乘车标准进行了规定,比照同品级现任职事官的标准减少一匹马来配备“公车”。此外,《唐律疏议》进一步明确了突破乘车标准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规定“诸增乘驿马者,一匹徒一年,一匹加一等”,有效强化了制度标准的执行力和管控力。
明朝开国之初,明太祖朱元璋吸取历代“公车”腐败冲击封建统治秩序的经验教训,以汉唐律例为蓝本,颁布了《公卿以下车舆》,诏定各级官员乘坐车轿的级别档次,明确官员所乘“公车”不得雕饰龙凤花纹,车辆装饰的材质随品级不同有所区别,“文官一品至三品用间金饰银螭绣带,四品、五品用素狮头绣带,六品至九品用素云头青带,俱用青缦。”并对马鞍、鞍垫、缨辔等作了细致规定:“公、侯、一品、二品马鞍用银、铁,垫用描银;三品至五品,鞍亦用银、铁,垫用油画;六品至九品,鞍用摆锡、铁,垫用油画”,“官民人等马颔下缨并秋辔俱用黑色,不许红缨及描金、嵌金、天青、朱红装饰”,形成了一整套“公车”配备使用标准。
到了明朝中后期,吏治松弛、腐败蔓延,乘轿的约束也逐渐形同虚设,各级官员竞相逾越礼制,大明上下“无官不轿”,排场和规格也令人咂舌。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年),权倾朝野的首辅张居正奉旨还乡为父亲奔丧,乘坐的巨无霸轿子甚至需要32个人来抬,内设卧室、客室、屏榻等,且有两名小僮侍奉在侧;外有随从、护卫、仪仗队伍浩荡,“五步一井,以清行尘,十步一庐,以备茶灶”,沿途“守臣率长跪,抚按大吏越界迎送,身为前驱”,排场之浩大,气势之煊赫,前所未闻。张居正死后,“辇下肩舆纷纭载道”,“公车”腐败进一步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拖垮了明王朝。到了清朝依然如此在“公车”使用方面的乱象难以遏止。
“反以观往,覆以验来;反以知古,覆以知今。”认真总结、吸取前人的经验,有益于今人和后人的实践。观“公车”之改革,势在必行,人心所向也。对于我们今天共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作者为公司白领,深圳市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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