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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投资理财 谨防上当受骗

柳州晚报 2019-09-22 11:04 大字

理财、保健品和电信诈骗,被认为是老年人面临的最常见的三大受骗形式。为什么骗子总是对老年人“情有独钟”?为什么很多老年人总是对骗局“入戏太深”?在此,送给广大老年人一段“九字真诀”,从源头上避免陷入投资理财骗局的陷阱——莫贪利、辨真假、忌跟风。

提醒一:莫贪利——利息越高,陷阱的几率越大

老年人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一味追求高收益、高回报,但对投资知识却了解甚少,对投资风险预见不足。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极高的投资风险,老年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提前进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购买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的理财产品。另外,老年投资者还需认真阅读投资理财协议内容,仔细核实双方的权利义务,增强证据意识,勿听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勿贪图推销人员给予的小恩小惠。

提醒二:辨真假——谨防虚假项目,留意钱款去向

针对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项目,诸如养老地产项目、养老床位项目等,老年投资者应仔细核实其是否真实存在,可在官方网站查询其是否备案,切勿通过销售人员展示的图片来判断项目的真假。针对投资款的收款账户,应核实是否为公司对公账户,如款项系汇给个人,诸如销售人员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提高警惕,切勿汇款。

提醒三:忌跟风——多与子女商量,开拓信息渠道

现在市面上的理财产品日新月异,很多老年投资者在对新产品并不了解的情况下,仅根据推销人员或周围其他老年人的意见就去购买,容易被骗。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募集资金的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切勿听信盲目购买。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多与子女商量,包括购买在银行柜台代为销售的基金,切忌跟风。老年人属于抗风险能力弱的群体,积蓄是为养老和医疗做准备,理财只是为了让这笔钱略有收益,而不是期望用这笔钱投资发财,所以请尽量选择风险低、稳健的理财项目。

另外,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中还经常会出现“保本保收益”的约定,老年人切勿被此诱惑。由于委托理财面向的是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市场,有关“委托人不承担本金亏损风险”的约定,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以及委托关系中责任承担的规则,亦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和资本市场规则,应属无效规定。因保底条款系委托理财合同的目的条款和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故保底条款无效会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从而产生得不偿失的后果。

其实说到底,之所以这些产品能够抓住老年人的心,很大原因是乘虚而入,抓住了这个群体的弱点和需求。有些老人爱贪小便宜,就施之以小利;有些老人苦于没有亲情陪伴,那么就变得“比老人的儿女还亲”。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儿女亲人能将对老人的“心理战”打到骗子前头,很多骗局就能被轻易破解。

总之,老年群体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当理性看待投资收益,重点关注长期持续性收益以及融资主体的体量、偿债能力等,谨防被宣传的高回报率所蒙蔽。(相远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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