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张牙舞爪”螃蟹券绑上“法治绳子”
□戴先任
“秋风起、蟹黄肥”,又到了吃大闸蟹的好时节。据悉,今年阳澄湖将于9月23日开捕,这也意味着今年中秋节吃货们暂时吃不到正宗的阳澄湖大闸蟹。不过,螃蟹券已经率先登上各大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据9月15日中新社)
商家推出的螃蟹券,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出现了。推出螃蟹券,表面来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大闸蟹属于生鲜中的特殊商品,食用期在9月下旬到12月中旬,而且不易保存和运输,推出螃蟹券,可以让消费者在螃蟹成熟后凭券随时提取。
但被消费者戏称为“纸螃蟹”的螃蟹券的出现,在很多时候却弊大于利,而一些商家推出螃蟹券,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比如通过预售螃蟹券给自己带来沉淀资金;另外,将大闸蟹证券化,发行螃蟹券,就像发行月饼券一样,都可能刺激购买螃蟹券、月饼券送礼的现象,而商家通过将商品证券化,更利于收礼者变现,比如螃蟹券的推出,会让送礼者花钱购买螃蟹券,收礼者可以以比原价低一些的价格卖给回收者,回收者再以更低一些的价格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只需要以虚高价格发行螃蟹券,不需要真的卖螃蟹,这些礼券在社会上转了一圈,经销商就能躺着赚钱。而且预售商品还可能让消费者忘记兑付,如有的收礼者可以不爱吃未变现,有的则忘记了兑换的时间等等。据业内人士统计,往年发行螃蟹券不提货的比例在10%-20%,一般是由于螃蟹券进行二次转赠的原因。
无利不起早,这些都是商家热衷于推出螃蟹券的原因所在。一些无良商家更是利用螃蟹券进行消费欺诈。比如螃蟹券上的计量信息与实际的不符,消费者到手的大闸蟹比承诺的“缺斤少两”。这种做法更是涉嫌虚假宣传,是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欺诈。
对于商家推出的螃蟹券,自然应该法无禁止即可为,不能因为螃蟹券可能衍生出一些乱象,就将螃蟹券视为不合理存在,对其简单禁止,要认识到,螃蟹券也有其存在价值。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能加强对推出螃蟹券的商家的监管,对于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商家,要能依法惩治,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打压购买螃蟹券送礼的现象。
要让螃蟹券能够回归商品属性,让无良商家的“如意算盘”落空,既需要商家的诚信经营、合法经营,需要卖方市场的规范与“成熟”,也需要消费者能够理性消费,需要摒弃一切不合理消费,需要买方市场的规范与理性。所以,只有给螃蟹券绑上“法治绳子”,才能避免螃蟹券“张牙舞爪”,才能让螃蟹券回归商品属性,回归本身价值,才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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