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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圆圆抚养权争夺案调解结果引发网友热议 要注重“童权” 也要主张母亲的权益

华商报 2019-09-20 01:13 大字

>>网友热e

■工藤家的匿名用户:孩子最难带需要投入更多时女方带,5岁-18岁男方带,还获得一个长期“养老保险”?

■迅格儿:判决这么均等化,得把男方欠女方的生育成本费还了吧!

■简单点:很多人评价这件事用了“白给男方孩子”和“倒贴抚养费”的说法。把孩子生下来不得负责把他养大?

■神圣午睡:男的是亲爹,为什么不能让他带?一周探望一次不也是合格的父母吗?

■改名了就酱:法律保障财产保障孩子的权益,就是不保障生育和家务的付出。

>>华商君曰

孩子归属问题,最重要的是看“童权”,即孩子和谁一起更有益于健康成长、有益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在孩子最难带的时候由妈妈来照顾,5-18岁则交由爸爸完全抚养,这与父亲有学区房、固定户口住所、稳定收入等硬件成长条件有关。从客观看,似乎是考虑了孩子成长不同阶段的最大权益。

但是,此事能引爆网络热议,且网友观点几乎一边倒地站妈妈一方,其实还是值得思考的。从此案最终调解结果来看,能看到妈妈对孩子的照顾养育责任,但看不到对于女方孕产及养育价值的认可。

群情激愤的背后,可能就是对法律范畴之内能够更完善的期望,以及法理之外是否还有更合理的解决之道的质疑。

近日,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的儿子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

未婚妈妈魏圆圆称,双方因工作原因于2016年5月份认识,当时自己知道对方有个交往了六年的前女友,但由于男方父母不同意,所以男方和前女友分手了。2017年2月18日,她发现自己可能怀孕了,后来男女双方的母亲见了面,谈了结婚生子的事情。魏圆圆说,她和男方的关系破裂应该是在2017年10月中旬,那时她刚生完孩子10天,她看到了男方在她孕期中和其他女性的很多合照。孩子在男方那里的实际状况是父亲长期出差,而男方的母亲还在上班,孩子基本是由保姆带着的。魏圆圆在今年3月1日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当时没有通过孩子爸爸的同意。

孩子爸爸称,当时确实是想和那个女朋友(指前女友)结婚,但由于母亲非常反对,他很焦虑需要找人倾诉,他认为魏圆圆是知道这个情况的。女方第一次告诉他怀孕时,他的选择是不想要这个孩子。关于合照,男方说,有些照片并不真实。

一审判决最终调解孩子归父亲抚养。调解结果是,孩子3岁前由女方完全抚养,男方每月支付4300元抚养费;3-5岁双方轮流抚养,幼儿园4000元以内费用双方共同承担,4000元以上男方承担;5-18岁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依照《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这三种情况孩子可跟随父亲生活。

律师李莹认为,魏圆圆案孩子跟随父亲生活的三种情况。另一位律师则认为,男方有学区房,又是北京人有北京户口,而妈妈是外地人,可能不利于孩子以后受教育、上学等是法院判孩子由谁抚养的综合因素。

遗传学硕士、果壳网主笔游识猷表示,从相关信息看孩子生母税后月入一万七左右,收入稳定,且有强烈抚养意愿。生父经常出差,将孩子交给保姆照顾。而孩子0~3岁最需要稳定的抚养人提供的稳定照料与爱,这些生母那边都有,生父那里没有。而生命早期的缺爱,会留下长期的身心隐患。

目前,男方的声音相对比较缺失,男方微博也没有相关回应。综合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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