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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哄抢事故车,警察为何被停职?

大江晚报 2019-08-07 13:58 大字

新闻:8月1日,一辆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河南固始县时侧翻。2日,货主报警称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村民抢光。货主称,警方先做笔录,之后又说不立案。3日,当地派出所相关办案人员回应称,此事够不上哄抢,因为“当着面才算抢,少量侵占不构成犯罪”。目前,经该局立案调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督办,部分井盖已追回,涉事民警被停职接受调查。(新闻来源:《新京报》)

点评:哄抢他人财物,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理应接受法律的严惩。

或许,办案人员也有“苦衷”。刑法规定此罪须为“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主体是聚众哄抢的组织者和煽动者,这就为诸多参与者逃避制裁提供了可乘之机。再就是受制于“法不责众”理念,违法者肆无忌惮,而办案者则瞻前顾后,该打的板子打不下去。就这起事件而言,上级机关介入督办、将涉案人员停职调查非常及时,值得肯定,不过,也要看到这并非“治标之策”,还需要更加健全的制度设计。在立法上,除追究组织者刑责外,还应根据“不听劝阻”“多次哄抢”等严重情形,明确有关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司法、执法应织密法网,即使有关行为不构成聚众哄抢犯罪,也应比照侵占、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追究责任。只有立法、司法、执法较真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聚众哄抢这股歪风。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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