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爱心妈妈”案一审宣判 李丽娟被判五宗罪获刑20年
据新京报河北武安“爱心妈妈”李丽娟被检方指控涉五宗罪案,7月24日上午宣判,李丽娟获刑20年。宣判后,李丽娟的姐姐李军芳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将上诉。此外,原福利院的孤儿已被另一家福利院接收。
据此前报道,河北武安“爱心妈妈”李丽娟现用名李艳霞,她最多时曾收养一百多名弃婴,并创办了武安市“民建爱心村”,号称是“为抚养孤儿散尽家财的女企业家”。2006年,她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2018年6月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李丽娟被武安警方依法逮捕。今年6月19日,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此案涉及16名被告人,李丽娟涉案2000余万,被指控利用百余名儿童敲诈勒索,用爱心款买豪车等。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公诉机关指控李丽娟等人七项罪名,其中,涉及李丽娟的罪名有五项,分别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最终,经武安法院审理,被告人李丽娟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宣判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上李丽娟的姐姐李军芳。她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已经确定上诉。
李军芳还对新京报记者称,“李丽娟是爱心村的妈妈,管整个福利院,平时孩子们生病住院、日常开销,都是我们在出钱”,事发后,福利院被查封,现在原爱心村的孩子,已被另一个福利院接收。
目前,经家属商定及李丽娟本人意愿,将在宣判后10日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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