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放电驴上 转身就被偷走 民警布控5天后将惯偷抓获
记者 覃乐维
通讯员 陈曦
晚报讯 “我没偷东西,我就是逛个菜市,你们凭什么抓我。”7月10日,市公安局柳北巡警大队民警在红桥路附近抓获一名涉嫌偷盗手机的男子时,他狡辩道。不过,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男子最终供述了自己偷盗他人手机的犯罪事实。而这已经是他第7次因偷盗他人手机被公安机关处理。
7月5日,市民冯女士报警称,她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被人偷了。冯女士说,她当天中午骑两轮电动车来到白沙路白沙菜市买菜,在一个水果摊前选购水果时将车停在了一旁,手机就放在电动车的抽桶内。待她选完了水果回来拿手机付钱时,发现本该在抽桶里的手机不翼而飞。
柳北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调取事发摊位周边的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一名嫌疑男子,查到了其落脚点。经过连日侦查,7月10日,民警发现嫌疑男子出现在红桥路一带,于是立即展开抓捕,当天下午5时许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男子姓莫,47岁。莫某告诉民警,他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几年前父母的房子被征收,他获得了一笔不少的补偿款。但他平时游手好闲又无所事事,就想干些来钱快的“工作”。其间,民警核实莫某的身份信息发现,他从2017年至今,曾6次因为涉嫌偷盗他人手机被公安机关处理,今年1月莫某才刑满释放。而这一次是莫某第7次因为偷盗他人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莫某已被移交雀儿山责任区刑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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