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为莫成社会负担
张鹏毅
7月11早上8时许,笔者在渭河边晨练,发现河里竟然有五六个人在游泳。而“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严禁下河游泳”的牌子就竖在岸边。一旁的管理人员无奈地告诉笔者,“这几个人根本不听劝阻,也挡不住。”
像行人强行闯红灯,游客为省门票钱,不顾景区动物伤人,禁止翻越的提示,费尽心思翻越围墙、围栏。前方危险,驴友禁止穿越等“人为”制造的安全隐患,在我们身边确有不少存在。
然而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事件的制造者却往往理直气壮地以“弱势群体”自居,且发声自己需要社会救助云云。倘若救助稍有不力,还会成为其绑架社会道德的口舌。社会组织在动用各方力量对这些所谓的弱者进行救助救援时,其耗费的公共资源有时真是难以估量,甚或是搭上救援者的生命。
7月14日,武汉某大学大二学生因琐事与父亲闹矛盾失联10天,警方动用300名警力全力搜救。一个大学生因个人情绪问题使性子闹失联,让人既匪夷所思又啼笑皆非,300名警力在同一时间为你一人服务,如果有其他突发事件,又该如何?今年4月17日沈阳棋盘山大火,共有600余名消防人员、500余名武警官兵等4000多人参与配合灭火行动,并转移群众14543人。而起火原因竟是一村民清理耕地内杂草时,点燃苞谷秆所致。数千人冒险历经40余个小时扑救山火,这代价不可谓不大,教训不可谓不深!“人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有时会让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陷入尴尬的境地。作为社会个体,凡事应三思而行。笔者认为,这种思即行动前要站在社会、家庭、个人不同角度去权衡思考,三思的过程既是一种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担当。
帮忙不添乱。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我们都要谨言慎行,看是否给他人和社会带来麻烦与隐患。吾日三省吾身,每天每时每刻,我们都应对自身行为进行检索,反省。积极、健康、审慎的个人行为会促进社会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个人行为一旦夹杂无知和私欲,就会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负担。(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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