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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宜早不宜迟

安徽日报 2019-07-17 06:57 大字

近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此前,杭州市已明确规定公共场所控烟范围包括电子烟;北京也正在探索禁电子烟的可行性。

控烟与吸烟,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对传统烟草业如此,对新潮电子烟同样如此。甚至,面对挟强大资本力量而来的电子烟,这是一场刚刚开始却注定艰难的“战争”。

这几年,电子烟行业异常火热,大有成为创投风口之势。资本如此青睐电子烟行业,窥觑的是监管真空下的暴利。一来,电子烟被包装为“健康”“解瘾不上瘾”的传统烟草替代品,甚至被当做戒烟工具;二来,电子烟外形靓丽、色彩缤纷,很容易通过“潮流”“炫酷”等概念吸引年轻消费者。加之电子烟技术含量不高,创业门槛也不高,却利润可观,由此吸引资本涌入。

市场火热的背后,是被刻意隐藏的真相。今年央视“3·15晚会”揭露,电子烟的烟雾虽是雾化而非燃烧产生,但仍含有有毒尼古丁,同样可以让吸食者成瘾;有时,电子烟发生的爆炸事故会带来更大伤害。事实上,世卫组织已经得出电子烟危害公共健康的明确结论。然而,由于电子烟是新兴行业,缺乏生产标准、法律规范,处于监管真空,导致行业野蛮生长。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电子烟产量达22.29亿支。

面对新兴行业,人们常说要包容、容错,要给予其发展空间,在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予以规范。必须指出,这个一般性原则适用于“无害”行业,例如共享单车、无人超市,但并不适用于像电子烟这种对公众健康明显有害的行业,不能任其发展壮大后再去规范。

也有人认为,成年人有吸烟与否的选择自由,包括电子烟,没有理由将一个行业“扼杀在摇篮里”。的确,成年人有这种选择自由,但前提是知晓其利害之后的选择,以及保护青少年不受其危害。显然,电子烟行业在这些方面不但未尽责,还有误导之嫌。因此,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宜早不宜迟,这一点应成为社会共识。

深圳是电子烟产业集中地,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意义重大,表明了政府部门的态度。新兴产业发展不能以让渡公众健康为代价,必须把控烟工作做在前头。但控制电子烟是一场与资本、市场的持久战,不可能简单地“一禁了之”,最重要的是让电子烟存在的健康风险引起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电子烟的各项生产标准,保证其相对安全可靠,对市场准入门槛和销售门槛如何设置,也需要深入研究。公众则应该充分认识到它的危害,尤其是要禁止未成年人提前接触电子烟。

个人吸烟或有自由,但社会风气不能“自由”,莫待电子烟泛滥之后再去亡羊补牢。执笔: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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