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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游泳是预防溺水的有效措施

贵港日报 2019-07-16 10:31 大字

叶金福

主持人语:有句老话叫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游泳这件事情上也是如此,让学生学会游泳,这比单纯禁止学生近水、下水更有效。

据《辽沈晚报》报道,7月11日上午,辽宁省台安县西佛镇西佛中学7名学生(均为男性)自发结伴到辽河台安达莲泡段游泳,6名学生先后溺水。经全力搜救,截至7月12日7时10分,6名溺水学生全部找到,均无生命体征。

在全球范围,中小学生的溺亡一直是青少年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溺水也是造成我国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面对青少年溺亡,我们的政策历来是严防死守。每到春夏季这个学期,各级教委、各个学校都要下发“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之类的通知,除了警示外,还制定了种种措施,如班级、学校责任制,中心内容基本一致,就是要严禁学生下河下湖游泳,以防意外和溺亡发生。

这样的警示和禁令当然也管用,但是还缺少了一些东西,也让中小学生的溺亡事件每年都大同小异地重复,令人痛心。

防止中小学生溺亡如同治水,不仅要防堵,更重要的是疏导。对于溺水的最好疏导,就是从小学一年级起,甚至从幼儿园起就应当让学生学会游泳和在水中的自救与他救,如此,即便发生落水和溺水,也能进行有效的救援,减少伤亡率。

对游泳的疏导其实是让生命顺应自然和回归自然。所有生命的演化都源于水,人的每个个体也是孕育于水成长于水(羊水),爱水、畅游于水和沉浸于水是每个人的天性。出生后,婴儿的天性也是见水就喜笑颜开,热衷和沉溺于玩水和游水。到了小学和中学,更是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接触自然的最佳时期,爱水和爱游泳也是人的天性。因此,禁止这一时期的孩子接触水和游泳,有违自然规律和生命天性。

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游泳和安全教育值得借鉴。在有的国家,游泳教育从小学开始就贯穿于一生,国民几乎没有人是不会游泳的。从小让孩子学会游泳在增强体质的同时,也让孩子学会了溺水时的自救与互救,从而减少了中小学生的意外溺亡事故。

记得教育部曾发表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而且,一些地方的学校也规定,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避免溺亡的应对措施中的一条就是,教会学龄儿童基本的游泳和水上安全技能。如果能教会孩子游泳,教育部在公开信中的要求就有可能实现。从更长远的眼光看,从小学就教会学生游泳,就是在造就未来更多会游泳的父母和老师,从而有能力带着和护着孩子游泳,也才会大量减少溺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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