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房产证加后妻名字儿子不满起诉获支持
[摘要]以案说法
案情
孙大爷丧偶后,经人介绍与夏大妈相识,并于短暂相处后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老人。
婚后,孙大爷在夏大妈的要求下,将她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之后,得知此事的小孙表示强烈不满,认为父亲这样的行为不妥当,在抗议无效的情况下,将父亲和继母告上法庭。
法庭上,小孙诉称涉案房屋有一半份额是属于过世母亲的,父亲无权做出这样的行为。孙大爷面对法官的询问时,一方面对儿子的“不孝”怒气冲冲,另一方面表示这份家产是他挣下的,想给谁就给谁,谁也管不着。
点评
该份房产属于孙大爷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拥有继承权的小孙也拥有处置权,孙大爷未经儿子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且继母并未支付房屋的价款,不属于民法上“善意取得”范畴,故法院依法支持了小孙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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