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才是恰到的好
《尘埃落定》阿来人民文学出版社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一个土司兴衰灭亡的过程。值得一说的是,叙述的角度是从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写的。大儿子骁勇善战,二儿子“我”天生愚傻,看不到一个“土司”的料,他却极具善良仁慈,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并且得到土司的喜欢。但,老土司还是逊位给了大儿子,这怕是避免了土司内部兄弟间的血战。没想到的是,大儿子被老土司的仇人所杀。尽管如此,有着天赋异禀的二儿子依然被老土司“驱逐”到边境。二儿子在边境收获了令所有土司人意想不到的财富。
在明争暗斗的世界里,在打打杀杀的人世间,在爱恨情仇的现实中,在唯我独尊的权力下,善良不是一种美德,善良做出的只是忍让、退步。它是缺陷,是懦弱,只能被愚弄,玩味,甚至使之屈辱、被杀。二少爷“我”是善良的,是包容的,是宽大的。他对下人、侍人、爱人、亲人,还有那些即将死去的别族土司人,以善慈为怀、为任,却有些天马行空,与众不同,甚至格格不入,被误认为一种不能示我的“傻”。
尽管小说中的人物众口一词说二少爷傻,读者并不认同,正如作家呈现的那样。从他的口头禅,就能得到肯定答案,他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我在哪?”“我是谁?”看似很傻的话,每天醒来对着天花板不断地重复,他不断地问自己,是在提醒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而且在金钱与美色面前显现出绝无仅有的“不”,“我要那么多银子有什么用?”这是“傻”吗?这样的大智若愚也许在那个人人欲望变形的时代,和他的地位有些背道而驰,仅此而已。他却以宽大为怀,坦然处之。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身上最珍贵的东西,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
一个人高贵就高贵在,他从来没有放弃身上傻傻的善良。“银匠身上是火炉的味道,卓玛身上是洗锅水的味道”,这话隽永深长。一个人身上总有自己的味道,是高是低是暖是寒,是自己不知道罢了。善良是在需要的时候,被需要了。这好像大快人心。
我们在二少爷身上看到了,一件事物,是需要的时候,才到来是恰到的好。不需要,不合时宜的到来,或强加给你,哪怕再美好的事物,都是累赘,都是一种负担,都是可有可无,都是别人眼中的视而不见,得不到重视和肯定。
我还想说,小说的结尾处理得让人失望。他说,人只能毁在自己手里。然而,阿来“手狠”,依然让父亲的仇家结束了傻儿子“我”的性命。“善良与聪明”也会去死吗?也会不如人意的死去吗?当然也会死去,更有可能不如人意地死去,可我们更希望他老去。如果换了我,我会这样结尾。
这个格格不入的傻子,这个有着天赋异禀的傻子,看着他路过的镇子,奄奄一息的镇子,苍白无力的镇子,他忽然看到了十年之后,那个欣欣向荣的样子了。那个在别人眼里不再是傻子的我,忽然发现阳光已经挂在脸上绽出了笑容。为什么非得和“尘埃落定”捆绑成一个腔调呢?不能让他的善良和经济头脑让读者看到劫后余生的希望呢?再苦的难也终将会过去的!不应该是死。
还有,小说必要合情合理,不能过于失真。罂粟的种植写得过于美好。“播种的女人们的手高高扬起,飘飘洒洒的种子落进土里,悦耳的沙沙声像春雨的声音。”大烟的种子宛若棉絮,轻飘飘的,莫说扬起,就是俯下身子,也容易飞走。如果盖上一层土,它那纤弱的芽会埋没在泥土里,永远也见不到罂粟花可怕的艳丽。种大烟,要把起好的垄踩平踩实,用“点葫芦”(自制的小瓶)弯下身子轻轻晃动,烟子散落在地面,轻轻盖上一点浮土,保持湿乎气。
《尘埃落定》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别样的世界,唤醒了内心深处甜蜜的善良。
文/朱宜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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