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及初心:读《季布栾布列传》 付道峰
夜读《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心存几分疑惑,依照阅读经验,《史记》中,凡是两人合传,此两人事迹性格大略相近,如《管晏列传》,管晏二人为国为民,风度相近。《季布栾布列传》则不然,季布“苟且偷生”,栾布“视死如归”,二人行事风格相反,为何并为一篇?林西仲先生有言“此独把一个重其死,一个不重其死,作一起论断,盖有深意存焉”。深意何在,我们先看季布。
季布,楚人,青年时行侠仗义,后入项羽麾下,“数窘汉王”,让刘邦吃了不少苦头。项羽灭亡后,刘邦设千金悬赏追捕季布,并号令,如有窝藏,“罪及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三族均获罪,不可谓不严酷。不过依照高祖刘邦的“小心眼”来看,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季布接受周氏建议,委曲求全。如何“委曲”?周氏“乃髡钳季布,衣褐衣,置广柳车中”“之鲁朱家所卖之”。“髡”,剃发;“钳”脖子上夹上铁项圈,放到大车之中,当奴隶给卖了!赫赫一名将,甘心为奴,其羞辱何其猛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季布这里就是一笑话。常人看来,受此屈辱,活着有嘛意思,还不如死了,最起码能博个好名声。
但是,季布甘为朱家之奴。朱家何人?朱家,鲁人,在一个儒学盛行鲁地,竟然能出现一位侠客,不可思议。据《史记·游侠列传》所述,“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家里穷得叮当响,衣服破破烂烂,布料一块完整的图案都没有,吃的没有两样不同味道的菜,出行是小牛拉破车。钱呢?“趋人之急”,全帮别人了。季布所投朱家,甚是妥当。
朱家不畏祸及三族,明知此奴是逃犯,毅然接受。另买一块地安置季布,叮嘱儿子与其同饮食,并游说汝阴侯滕公,借滕公之口向刘邦表白季布之价值所在。终于,季布获释,被“拜为郎中”。
季布如此,委实朱家之力,更是季布之“苟且偷生”忍辱负重而为。刘邦驾崩后,匈奴冒顿单于乘机写信羞辱吕后:你死了丈夫,我死了妻子,两主不乐,不如我们互通有无,结伙过日子就完了!赤裸裸的调戏,吕后大怒,得有人安慰吕后,给吕后要回面子啊。樊哙站了出来,“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众人纷纷称赞,这话多有气势,“横行匈奴中”。不过,横行的除了樊哙,还有螃蟹,季布的价值体现了,曰:“樊哙可斩也!夫高帝将兵四十余万众,困于平城,今哙奈何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面欺!且秦以事于胡,陈胜等起。于今创痍未瘳,哙又面谀,欲摇动天下。”你樊哙该杀,当年我汉高祖带领四十万大军征匈奴,结果被困在平城,你区区十万大军,敢吹牛横行匈奴,这是当着太后的面吹牛。现在国内这个烂摊子还没拾掇好,你又想打仗,动摇大汉江山,的确该杀!
樊哙是谁?樊哙是吕后的妹夫,人家是亲戚。当着众人面,骂人家亲戚,确实大胆。但吕后听了不再说话,更不提征战匈奴之事,而是写了一封极为低调的信,我“年老气衰,发齿堕落”,不合您的胃口,更不是您盘里的菜……季布的一番话,换取了大汉数载太平,功不可没,其“苟且偷生”也算有了价值。
再看勇于赴死的栾布。栾布少时卖过酒,做过佣工,后为梁王彭越所用。这彭越也是倒霉,不懂“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道理,结果被刘邦随便找个谋反的理由给杀掉了,诛了彭越的三族。这样还不过瘾,高祖刘邦下令高悬彭越头颅于城门之上示众,号令,胆敢哭泣者,杀无赦。恰好,栾布从齐国返回,得知此事,大义凛然,迈步城门,向着彭越孤零零的一颗头颅,汇报自己此次出使工作,涕泪横流,祭之以礼。
汉高祖不乐意了,你这不是明摆着打我的脸,视我命令为儿戏?抓,大锅煮了他!栾布被众人抬至大锅,锅里开水咕噜咕噜冒着欢快的气泡。栾布高呼,我死不怕,得让我说个明白。接着声色俱厉,言当初彭越之汗马功劳,喝骂高祖之杀害功臣,酣畅淋漓。高祖皇帝刘邦蓦然有了羞耻感,居然放了栾布,任命为都尉。栾布勇于奔赴汤锅而死,结果死不得。
列举完二人事例,那么,林西仲先生所提“深意”在何处?细细推究一下,季布“苟且偷生”,栾布“勇于赴死”,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即孔子所说的“当仁不让”,孟子所说的“义”。
季布宁愿颈绕铁环,发断,也不肯就死。因为季布以为,他不应该死于刘邦悬赏之下,有更富有价值和意义的事要他去做,所以庭堂之上毫无畏惧,喝骂樊哙。简单地说,为刘邦悬购而死,不值得。
再说栾布。彭越曾于敌国之中赎回栾布,并委以任务派栾布出访。所以,栾布奔汤锅而死,为私,报答彭越恩情;为公,指责高祖刘邦滥杀功臣,自毁长城。在栾布看来,死得其所,何其快哉!两人都不怕死,惟愿一己之死重于泰山,而非轻于鸿毛。因此,太史公文末赞曰:“虽古往烈士,何以加哉!”赞美之情,溢于言表。
林西仲先生在此处评道:“(太史公)此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耳”。言外之意,写的是季布栾布,说的是你太史公自己啊。在《报任安书》中,太史公写身受宫刑后的感受,“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如往”。为乡人耻笑,失去传宗接代的能力,没脸见死去的爹娘,百世之后,耻辱不改,惶惶不可终日,坐卧不宁,出门不知身往何处,每念斯耻,汗流浃背,不过是冷汗,何其沉痛。为何蒙受如此耻辱,只是替交往不甚亲密的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便罹此祸,所受耻辱与自己所犯“罪行”不成正比,生不如死。
太史公写道:“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勇者不必为“名节”而死,怯懦者如果仰慕大义,任意一处皆可以展现自己气节。这是一股“气”,更是太史公安身立命之所,更是太史公的“初心”,是它支撑着太史公完成“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彪炳千秋的《史记》。
但是,我们往往会丧失了自己的“初心”。《孟子》有云:“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原来宁愿去死而不愿接受的东西,现在却为了豪宅而改变自己,为了美女的侍奉而改变自己,为了得到别人的感恩戴德而改变自己。这就是失其本心,忘其初心!
北宋苏轼又云:“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诚哉斯言!“挟持者”当大,“志甚远”,方能“保其本心”“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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