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报备”不能止于依法维权
□木须虫
这两天,河北传媒学院的一纸通报“女职工未报备怀孕被处罚”事件引发热议。6月28日,该高校通过工作微信群,向教职员工传达了该校院长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学校计划生育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及对部分员工的处罚公告。通报里提到,对未报备怀孕女职工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和评定职称”。 (据新浪网)
针对学校、医院等女职工较多的单位,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帮助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建立“备份”机制,即由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女职工生育状况,调剂一批职业者成为临时替岗的专业队伍,将女职工生育权利保障由单位共济上升为行业共济。如此,才会更大程度纾解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带来的人员调配的焦虑,也更有利于减轻女职工生育的压力。
新闻推荐
毛泽东一生遭受过许多挫折,在遭受艰难困苦时,他是怎样面对呢?读《毛泽东诗词书法欣赏》一书里毛泽东写的诗词,就可以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