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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限速沦为“执罚经济”工具

济南日报 2019-07-01 11:32 大字

□何勇海

6月30日《工人日报》报道了一则奇葩限速的新闻:司机小赵沿京昆高速开车从河北进入山西时发现,前一条隧道限速还是80公里/小时,相距不到500米的下一条相同条件的隧道限速则改为7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限速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然而,同样宽度的隧道、同样平整的路面、同样亮度的照明、相邻不到500米的距离,两个隧道的限速差距超过了10%,其中的差别要说是因为安全因素,难以让人信服。

在时速超出限定速度10%以上司机就要被罚款与扣分的语境下,高速公路限速如此任性,很大程度上与“执罚经济”脱不开关系。所谓“执罚经济”,就是以执法作为部门创收的手段,部门福利、员工的隐性收入均来源于此,把依法行政扭曲为“依利行政”。正如网友所说,乱限速是变个法子让罚款合法化,实质上还是乱罚款。

像这种高速公路限速乱象,近年来时有报道。比如去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短短100多公里的潍高公路,限速值20多分钟变换7次,前一分钟限速80公里/小时,后一分钟变成60公里/小时,开一会儿立马变成40公里/小时……有媒体批评“上了这条路就像坐过山车”。

在短距离内忽高忽低的限速,不仅容易让司机遭受不必要的罚款与扣分,而且不利于提高交通效率,也不利于行车安全。可以说,不科学的道路限速违背了限速的初衷。任性限速应该受到强力约束,别让限速沦为“执罚经济”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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