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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违停路边男子酒驾撞车死亡法院判路边违停车辆及保险公司担责三成

天水晚报 2019-07-01 12:24 大字

1月13日晚10时许,轿车司机马某在徐州铜山某公路撞上了路边停车位上的货车,造成重伤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马某事发前大量饮酒,醉酒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货车司机袁某未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是造成事故的一个次要原因。事发后,马某亲属将袁某告上法院,同时将袁某所在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马某应负有70%的责任,袁某负有30%的责任。

被告袁某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认为自己车辆正常停放在路边停车位上,因为该停车位是轿车车位,才造成了他的车辆无法完全停入线内。法院认为,袁某车辆未按标示标线停放,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结合案件事实和赔偿标准,法院判决被告袁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5万余元,其中个人需要承担30多万元。

法官表示,该起案件中,大货车本不应该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车位。虽然货车大部分停放在泊车位内,发生碰撞部位属于车辆泊位线内部分,但车辆作为一个行政管理的主体,具有不可分割性。该车辆的其中一部分违法即意味着该车辆违反了行政法规,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车辆停放违法是正确的。

深夜里,男子醉酒驾车,撞上停在路边停车位上的车,造成自己死亡。事后,死者家人将路边车车主及其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承担相应责任。近日,江苏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法院判决被告及其保险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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