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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力量给社会安全撑起保护伞

济宁晚报 2019-06-28 10:01 大字

■本报评论员 扈宏毅

人们寄希望于法律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也希望法律能给那些有暴力倾向的人以威慑力,使他们不敢恣意妄为。

在网络上引发众怒的“女子半夜遭殴打”事件犯罪嫌疑人,终于在6月25日晚被警方抓获归案。这意味着这起具有轰动效应的暴力案件,无论是在法律程序上还是在社会舆论中,都进入了一个不同的阶段。

嫌疑人王某,酒后与女友吵架,当对方提出分手后,忿忿不平的他,向一个恰好走到身边的陌生路人,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凶狠地发泄了自己的怒火。拳打脚踢,拖拽猥亵,以致双手都打肿了,然后还若无其事地去打牌。这种对无辜路人来说毫无征兆和缘由地被严重伤害,让网友们怒不可遏,由此也引发了如何保护女性和如何量刑暴力行为的讨论。

出于先天上的体力弱势,女性成了容易受到暴力伤害的群体,如今,关于女性要懂得保护自己的言论似乎已不受欢迎,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而不是一个个足以对抗暴力的个体。不过,笔者并不像很多网友那样反感“女性当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的言论。平心而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种社会是绝对安全的,大千世界,总免不了碰倒几个歹人,我们在寄希望于社会变得更好的同时,同时注重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没有坏处,尽管后者不能完全避免意外的发生,但环境的改变和自我的努力之间并不矛盾。

当然,笔者也坚决反对那种“受害者有罪论”,我们可以说“女孩子独自一人尽量不要喝酒”“尽量不要夜晚独自回家”,这是一种善意提醒,但不能说“谁叫你那么晚回家?活该!”这就流露出一种恶意。喝了点酒、独自走在路上、天色已晚等,都不能成为女性受到暴力伤害的理由,不能成为施暴者可以被宽恕的理由,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给人们带来心理阴影的暴力行为,都不可以得到原谅。

嫌疑人王某虽然已经成年,但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成年人,他的所作所为却让人匪夷所思、目瞪口呆。如果因为喝了些酒、女朋友提出分手这些绝大多数人都难免经历的事情就要残忍地殴打无辜路人,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或者认为打人压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法律不会拿他怎么样,那么他的确就像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危害着社会和他人的安全。

人们寄希望于法律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也希望法律能给那些有暴力倾向的人以威慑力,使他们不敢恣意妄为。很明显,王某的行为已经不是一般的寻衅滋事和扰乱治安,而是一种对无辜者的故意的严重的伤害,其心底丝毫没有对他人生命和法律的敬畏,更重要的是,这种毫无缘由和征兆的暴力伤害使得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对生活环境的安全性产生了极大忧虑。

只有依法对施暴者进行严惩,才能让被打女性得到些许安慰,也只有让施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让人们对社会环境的安全性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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