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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冒名骗婚 应该如何维权

南国早报 2019-06-18 16:18 大字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如何维权

女子冒名结婚儿子被骗钱财

孟先生问:今年4月中旬,我儿子和一名自称姓庞的女子登记结婚。婚后半个月,女子以母亲病重、需要医药费为由,从我儿子处拿走4万元钱,后外出逃匿。我儿子持该女子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核实后得知,女子并非身份证信息显示的庞某,是冒用其信息和我儿子结婚,其真实身份和下落无法查明。在这种情况下,我儿子应该如何维权?

麦鹰雄律师解答:该女子冒充庞某的信息与你儿子结婚,并虚构其母亲病重事实,致使你儿子错误处分财产。该女子获得财产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该女子的刑事责任。同时,由于你儿子与庞某结婚的行为缺乏真实意思表示,不具备结婚的实际要件,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其与庞某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如何约定

母亲年老体弱委托代管存款

张女士问:我的父亲已去世,没有留下遗产;母亲还健在,每月退休金很高,退休存款五十多万元。我是父母的小女儿,家中还有一个哥哥。现在母亲年老体弱,想通过合同方式委托我保管她的存款,每月生活费、医药费等均从退休金中开支,母亲去世后剩余的退休金全部归我所有。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父亲去世后没有遗留财产,不存在遗产法定继承问题。你母亲的退休金属于其个人合法收入,在其没有去世前,不属于遗产范围。而且你母亲既可以委托他人保管她的财产,也可以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你作为女儿可以与母亲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其财产保管和所有权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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