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今年4月,一则“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迅速引发社会对儿童模特群体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记者从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杭州检察机关已牵头推动建立童模保护机制,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
童模辍学、超时拍摄、遭受辱骂殴打、违法代言……“童模妞妞被踹视频”让看似光鲜的童模行业背后的监管问题凸显出来。据悉,“妞妞事件”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两级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涉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监督,多次对事发拍摄基地进行走访调查,听取各方意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滨江区委会商研判后,于今年5月会签《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童模活动范围,对活动场所、内容、强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如规定不得让儿童穿戴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进行拍摄,不得因童模活动使儿童辍学或变相辍学等。意见同时明确童模行业从业人员及监护人的责任,突出强调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不得实施殴打、辱骂等虐待行为等。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必要时,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对童模进行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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