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以身说法”好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可我侥幸地认为晚上没交警,结果酿成事故,轿车报废、左腿残疾,教训惨痛啊!我希望你们吸取我的教训。”今年4月,某交警大队请交通事故当事人郑某以亲身经历,向驾驶员宣传酒驾危害。
这种“以身说法”的宣传形式对驾驶员触动很大,教育效果很好。
针对酒驾屡禁不止状况,交警在强化整治不放松的同时,常态化组织民警进企业、学校、社区、机关,开展酒驾危害宣传。但效果不佳。原因就是这种常规的“简单说教”缺乏直观和新意,起不到振聋发聩的效果。如何让驾驶员受到更直观的教育呢?于是交警想到请肇事者现身说法,用活生生的事例,讲述酒驾危害,让禁止酒驾宣传更能打动人心,让听众更容易接受。听了郑某“以身说法”后,驾驶员小冯说,人人都知道酒驾容易发生事故,但是往往心存侥幸,特别是在偏僻农村和晚上,总认为交警发现不了,可是就没有想到交警发现不了,不代表自己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只有我们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不松懈,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驾驶员桂某说:“我是喜欢喝两杯的,也在酒后开过车,看了郑某的惨状,我以后只要喝了酒,坚决不开车了!”秋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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