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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首例社矫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攀枝花日报 2019-05-22 07: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梁隽)5月20日,记者从东区司法局获悉,在市司法局司法警察的协助下,该局将撤销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送进市看守所执行收监,这是东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第一例社区服刑人员因受到行政处罚而被撤销缓刑的案例。

据了解,2月25日,王某某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电话也联系不上,经询问其担保人得知,王某某因酒驾于今年2月21日被行政拘留15日于3月8日期满。3月11日,王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情况,坚称系酒后驾驶被行政拘留,但拒不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与交警部门联系未能找到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再次与王某某沟通,其才告知是炳草岗派出所办理的拘留手续。经与炳草岗派出所联系查询了王某某的行政拘留决定书,才得知王某某并非因酒驾而是由于吸毒被行政拘留。

王某某被宣告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规定,且情节严重,东区司法局于3月18日向东区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东区法院于3月28日作出裁定,撤销王某某的缓刑执行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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