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中歌会》我成了马条的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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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周都在看北京卫视的《中歌会》。虽然腾格尔的脸已经瘦得越来越像内蒙古大草原上放牧的老人,胡子里夹杂的灰白也至少藏了一两个可以慢慢聊的故事,但当他以他惯有的方式,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我热恋的故乡》时,我依然觉得还是那么好听,甚至觉得他唱出了特有的腾氏新意。也许,每首歌都有自己的时间期限,只有那个年代的人,才最能体会那个年代的歌,不管是歌者,还是听者。就像《滚滚红尘》,特别是看过电影的人,都一定会觉得这是一首“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苍凉无奈到放手的歌。所以,当年轻的霍尊以一副云淡风轻的调调唱起这首歌时,我心里简直一万个不屑,但台下的观众和小房间里的DJ们却激动得不行,一副唱到了心坎里的样子。也是哈,现在的年轻人,哪懂什么“爱与恨的千古愁”,追不到或失恋了最多就是买醉两天,来,换下一个。我们随便一件生活小事,他们都可以听成今古传奇,不在一个时代,不在一个层面,怎么唱得出来上个世纪的深情!
所以,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吧。但节目里的品鉴嘉宾显然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特别是那个叫贺新冰的声乐女老师,动不动就“你这首歌没有律动”“从A调转入B调的时候,你有点破音,你自己感觉到没有……”,听得台下嘘声一片,旁边其他品鉴嘉宾也直瘪嘴,有的甚至直接怼她:“贺老师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同意!一首歌打动人,靠的不是完美的技巧,而是真情实感!”这时候,好想穿过屏幕跟这位眼睛有点吊的男嘉宾狠狠地握个手,告诉他:“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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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给,把该给的给给,给路途中拉你一把的人;给给,把该给的给给,给酒桌上劝你少喝的人;给给,给一个望着你远走、夜半归来为你留门的人;给给,给一个伟岸如山、为了你悄悄求着别人的人;给给,给一个能伴你终老,忍了你很久很久的人;给给,给一个嗷嗷待哺的人,一个慢慢将要长成你的人;给给,给一个日渐油腻的人,一个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人。”这是什么?是歌手马条写的歌《给给》的歌词,这首歌也在《中歌会》上助他一举战胜腾格尔成为当期冠军。
时间,真是个令人心情复杂的东西,它可以让你从白衣飘飘的少年,变成一个脸黑皮糙肚凸的油腻中年;但也由于时间,让你明白了很多以前不曾明白的幽暗心事,明白人世间的种种无奈和刻意隐藏的辛酸,男人的很多酒后呓语,其实更是诚意满满的酒后箴言。所以,当我听到那句“给给,给一个望着你远走、夜半归来为你留门的人”,那个画面感,一下子就把我击中了,我瞬间确认,我确实是马条的歌迷,仅听过他两次唱歌,但每一次都很喜欢,而且感动。我不仅喜欢他诚恳得仿佛完全没有技巧的演唱,更喜欢他琐碎但句句击中人心的歌词。但这么一个人,怎么就没有大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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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歌会》上,还有个人令我特别感慨,那就是曹轩宾。不要问我曹轩宾是哪个?就是那个为《可惜不是你》谱曲的人,这下大家可以了解他的调调了吧?对,曹轩宾的歌,都是深情得掏心掏肺,曹轩宾唱得呢,也全都是杜鹃啼血,就差像林黛玉那样,一口浓血嗑在手绢上了。所以每次听他唱歌,我的心都替他揪成了皱纹纸,牙齿咬得咯咯响。但显然,这样高浓度的深情未能打动品鉴团的某些嘉宾。为什么?没看到,都是一群“老”资格吗(既指年龄大,也指辈分高)?而且曹轩宾唱歌吧,确实有个毛病,就是从第一个字开始,就架起势要往死里抒情的样子,生怕别人不晓得他这是一首情歌。这……就有点恼火了噻。就像一位著名的嘉宾说的,越是深情的歌,越要平淡地唱,要留有余地。嗯,说的是嘞!
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曹轩宾的每一首歌,都更适合杨宗纬唱。你想啊,声音自带哭腔但声线又厚实且具有用声音叙事这个能力的,除了杨宗纬,还有谁?(叶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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