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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渣”的是工程还是机制?

西江都市报 2019-05-14 15:06 大字

据媒体报道,在江苏省徐州市,一个拥有“徐州市优质结构工程”“古彭杯优质工程银奖”等荣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完毕一个多月后发现质量问题,引发诉讼。今年4月12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施工方荣翔公司给付项目建设单位派乐滋公司修复费用100多万元。 按照媒体报道,该案件中竟然存在“质监站工作人员身兼两职”的情况——铜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该工程所委派的监督联络人姜某,同时兼任施工单位荣翔公司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上。工程质量监督的公权力与被监督的施工单位,存在“一家人”的嫌疑,如此“官商机制”下,工程验收的公正性从何谈起?如此一来,“豆腐渣”工程被验收合格并评优,也就不奇怪了。

漫画/勾犇 马涤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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