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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母亲,还需保障女性就业公平

济宁晚报 2019-05-13 10:36 大字

■本报评论员 扈宏毅

当前我国人口的教育结构正不断发生变化,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数量不断增加,且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多数工作并不是重体力活,有性别倾向的工作也在极少数,更多的职业根本谈不上更适合男性或者更适合女性,因此,女性在求职路上的艰难对她们而言的确有失公平,而这仅仅是因为她们对照顾家庭,养育子女责任更重。

母亲节前后,微博和朋友圈里无数人都在谈论这一节日,人们或在转发感恩母爱的话题,或者表达对母亲的祝福,或者晒出送给母亲的礼物,当我们在感叹母亲养育儿女的艰辛和母爱的伟大时,女性在职场上受到的冷遇也再一次被提及。

近几年来,关于女性就业难话题,人们看多了不同女性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比如女员工怀孕后被安排干重体力活,公司以此逼迫其主动辞职;女员工因未按公司安排时间怀孕而被解雇;女应聘者求职时被问及婚育状况;女性在晋升和薪酬方面会受到种种阻碍……

尽管母亲伟大、母爱感人,但似乎当代社会的职场规则并不买这个账。一方面,社会需要女性孕育子女,照顾家庭,而另一方面,企业看重的是用人成本和经济收益,一切所谓耽误工作的因素都要尽量排除在最初阶段。然而女性就业问题不是小事,而是事关民生大计、百姓福祉的大事。

女性本来就是社会、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少数经济条件优渥的家庭,大多数女性还是要通过工作获得一部分经济收入来支撑家庭、养育子女,女性的就业状况、收入状况与下一代的生活条件、教育条件、成长环境有着密切联系,从而会直接影响到祖国的未来。

当前我国人口的教育结构正不断发生变化,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数量不断增加,且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多数工作并不是重体力活,有性别倾向的工作也在极少数,更多的职业根本谈不上更适合男性或者更适合女性,因此女性在求职路上的艰难对她们而言的确有失公平,而这仅仅是因为她们对照顾家庭,养育子女责任更重。

因为性别因素而将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不仅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公,也是对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不过,这还不能将板子全打在企业身上。尽管我们具备一些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女性劳动者在维权时也不会无法可依,但这些距劳动者真正实现公平就业,还有一定差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为什么有些企业宁愿违规违法也要解雇一些需要休产假的女性?为什么非但没有对女性投以应有的关爱,反而在关键时刻使她们陷入困境?这值得我们深思。

保障女性获取公平就业的权利,首先应着力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针对目前社会反映较多的类似问题有针对性地细化政策和规定。同时,国家还应出台更多针对女性的社会支持性政策,比如女性因生育造成的用工成本增加,可否由国家对企业给予补贴,或者由男方单位承担一部分,因为女性生育本来就是一个家庭的大事而不是女性个人的私事。另外,我们还需要从其他政策的调整来迎合当前多数家庭在养育子女时不得不面对的困难,比如努力打造更多高质量的托幼机构,调整中小学放学时间等,以减轻家庭和企业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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