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时奸夫坠亡法院判决男子无需担责
担心被捉奸,从窗户离开房间时意外坠楼身亡,捉奸的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湖南永州江华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例,丈夫到酒店捉奸,妻子的情夫躲到房间飘窗后意外坠亡,死者家属将夫妻俩、同行的捉奸者和酒店方诉至法院,索赔86万余元。日前,江华县法院驳回家属请求,判定酒店因窗台设置不规范担责5%。
发现妻子酒店开房,带人捉奸
2018年2月2日凌晨,永州江华县一家酒店12楼突然响起了急促的踹门声。不久后,酒店保安发现有人坠楼身亡。
两起事件因为一场“捉奸”行动联系在一起:丈夫发现妻子出轨找到酒店,房间内妻子的情夫企图从飘窗逃走,却不慎发生了意外。
事发前,时年36岁的李浩(化名)正在永州道县做工程,通过妻子王娟(化名)的反常举动,他敏感地发现妻子有了外遇。王娟的情人名叫张成(化名),两人各自都有家庭,因装修时购买卫浴认识后,两人进行了交往。
2018年2月1日下午,李浩悄悄回了江华县,晚上8时左右在王娟的店门口守株待兔。
当晚11时左右,王娟与张成相约开房。见王娟动身离开,李浩尾随其后,发现妻子来到一家酒店。记录显示,当晚11时12分,王娟到这家酒店开了房。
妻子的举动近乎印证了李浩的猜想,他给妻子打了个电话。王娟接完电话后,立刻返回家中。李浩继续开车跟随王娟,一直守在小区门口。王娟在没有看到李浩回家后,放下心来,又通过微信约张成,要张成开车来接她。李浩再次跟随他们来到酒店。
监控显示,月2日0时51分,王娟进入1212房间,0时55分,张成进入1212房间。李浩在证实了王娟、张成进入酒店房间后,打电话邀来四个朋友,打算“捉奸”。1时8分,李浩与朋友们进入酒店,1时15分进入12楼。
情夫不在房间,楼下发现尸体
为了确认妻子具体在哪个房间,李浩再一次打通她的手机,通过听手机铃声确认位置在1212号房间。
愤怒的李浩与朋友们轮流用脚踢门,将房门踢开并冲进房间,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李浩等人四处寻找。看到卫生间的门反锁,李浩踢了踢门,王娟打开了门,但卫生间里只有她。
张成去了哪里?李浩猜测其躲到了隔壁,于是让其中一个朋友去一楼前台拿房卡,待朋友到达一楼前台后,意外从保安口中得知“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得到消息后,李浩等人立刻从12楼下来。经辨认,坠楼男子正是张成。
判决书显示,某酒店工作人员报警后,江华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对现场作了勘查,报告记载:从视频监控情况看,调取某酒店12楼走廊视频及银行门口视频发现,李浩等人将门踢开的时间到张成坠楼落地的时间,只相差6秒。现场勘查情况看,发现房门被踢开,房门上有鞋足迹印,房间床上物品凌乱。房间南墙中间部位高58cm处有飘窗,飘窗上遗留有10枚残缺不全的鞋印……张成的尸体头朝东,脚朝南呈俯卧位。
调查意见为: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取视频监控、调查当事人后认为,张成系意外坠楼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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