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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强售3D眼镜,谁给的权利?

济宁晚报 2019-04-29 10:18 大字

■本报评论员 刘晓钧

针对商家的霸王条款、任意收费,除了告诉人们“这样是不合理的”、“应该是怎样的”之外,还应该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对商家给予监督管理,必要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要求整改。

眼下最热门的电影,非3D版本的《复联4》莫属。不过,这几天,很多影迷发现,原本影院免费使用的3D眼镜服务,却被部分影院终止。3D眼镜不再免费,观影者看3D电影除了要买票之外,还得掏钱买一副眼镜。面对每副至少5元起步、贵一点的要上百元的眼镜,不少人直呼难以接受。

过去可以免费使用的东西,现在要额外掏钱购买,消费者一定是不乐意的。在人们看来,观看3D电影时享受影院免费提供的眼镜再正常不过了,这就像人们去餐厅吃饭,餐厅有义务提供餐具一样,这是一种基本服务。

然而在影院看来,免费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意味着一系列经营成本的增加。比如眼镜常态性的损坏、更新,每场电影开始和结束时工作人员要逐个发放、收回,每天对眼镜进行擦拭或清理等。一个小小的眼镜,不仅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也消耗了不少时间。而将出借眼镜改成出售眼镜,似乎是件一劳永逸的事情,不仅免去了以上全部工作,对消费者来说,使用自己的眼镜也更加干净卫生。

其实,无论是消协还是法律界人士都明确表示,影院的这种做法,即便提前对消费者进行了告知,但按服务属性的不可分割性,这种分割的、单独收取的费用也是不合理的,属于变相多收费。即3D电影和3D眼镜是影院提供的基本服务,不应该拆分成两个服务分别收费,这相当于增加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消费者不公平。或者说,购买还是借用,应由消费者自行决定,而不是强制销售。

但事实上,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的影院早就不在少数,而是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尽管“对消费者权益涉嫌侵害”,但很多商家却似乎并不畏惧这样的“嫌疑”。这就好比当前我们外出就餐时常常使用的塑料包装收费餐具,从这种餐具刚刚出现在餐馆起,多地消协和许多法律界人士就屡次明确表示,向消费者索要额外的餐具使用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属于强制消费。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种强制消费至今遍地存在。因为既没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和管理部门予以制止,消费者们也通常不会因为一两块钱的餐具钱和商家纠缠不休,而消协又没有强制要求商家的权力,且这样做的多了,人们慢慢地会由抵制转为无奈接受。

针对商家的霸王条款、任意收费,除了告诉人们“这样是不合理的”、“应该是怎样的”之外,还应该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对商家给予监督管理,必要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要求整改。因为这并不是个别消费者的遭遇,不投诉别人就不会知道,而是已经成为一种现象。即便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自己也可能遭遇这种不公平对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依法管理,而是任由商家任意违法违规,那么不仅监管部门会失去公信力,法律的权威也会在这样的一次次“无奈接受”中受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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