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医师责任保险实为医患双赢
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部分委员建议强制性地建立医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打通商业保险与医疗行业合作渠道。(4月23日《新京报》)
笔者认为,强制性地建立医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是个好主意,具有可操作性,能更好地分散医生执业风险,推进医患纠纷的合法合理解决。
据报道,自2017年3月开始,深圳市正式推出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医生购买该保险,出现赔偿便可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累计赔偿额度最高可达400万元,单笔最高可达120万元。
推行“医师责任险”,对医生而言,是保护更是约束。一方面,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师责任险”可以通过第三方定责定损,同时也减轻医疗机构内部追责的经济压力,让医生对于疑难、危重病患的抢救治疗更加放心。另一方面,类似于“交强险”,在医师责任险续保部分,会根据被保险人上年度保险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这对医师本人来说,也有经济上的制约,会促进医生提升自身的医疗技术。
换言之,推行“医师责任险”实为医患双赢。患者到医院看病,不仅能得到高水平的诊疗,还可享受到如家人般的温馨服务。这要求医院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理念贯穿到日常医疗服务工作中,推行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把亲情和爱心融入医疗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标准,使患者在医院享受到朋友式的照顾、亲人般的关怀,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也可有效地缓解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心理压力,更加专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画里有话
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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