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属地管理”有哪些具体表现,会造成何种影响,如何整改?记者就此采访省人大代表和相关专家 厘清权责边界 杜绝责任“甩锅” 对话人:省人大代表 刘雨薇 安徽大学
记者:滥用“属地管理”有哪些具体表现?
刘雨薇:“属地管理”原则的初衷是为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然而有些职能部门滥用“属地管理”原则,把一些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也打着“属地管理”旗号,趁机下放到基层,自己则从职能单位转变为督查单位,出了问题便追究事发地基层政府部门责任。基层政府本身没什么权力,但出了问题却要首当其冲被问责,出现了要管没权、不管“背锅”的尴尬现象。
王敬宇:所谓“属地管理”,通俗地说,就是谁的地盘谁管理。现实中,有些上级部门过度强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有违“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属于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事项,通过各种方式,推给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推卸自身责任。比如,有的上级部门以下放权力为由,趁机把责任大、风险高、任务重的工作下放到乡镇街道,本部门摇身一变,成为督查主体,做起“甩手掌柜”。一旦出现问题,就以“属地管理”为借口,将责任“甩锅”给基层。
记者:滥用“属地管理”,对基层会造成何种影响?
刘雨薇: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在乡镇一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都要求成立专业队、专人负责,一人负责3至4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十分普遍,导致乡镇干部难以聚焦本职工作,每日疲于应付各种检查。哪项工作上级要来人检查,就抽调人手抓紧布置工作应对检查任务,基层干部承担了太多本不应该承担的职能。这些工作既占用基层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也时常因为没有执法权不能办,专业能力不足办不了,导致很多基层干部感觉责任重,影响了工作绩效,更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王敬宇:乡镇街道等基层部门人手少、职权少、资金少,夹在广大群众和县区职能部门之间,不堪重负。有些县区职能部门滥用“属地管理”,把本部门变成“文件中转站”,将担当和责任当作“包袱”扔给乡镇街道。有时上级部门出台文件之前,缺乏调研,未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复杂性,“一把尺子到处量”,造成乡镇街道执行起来矛盾重重,难度很大。
记者:“属地管理”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如何正确运用?
刘雨薇:把握好“属地管理”的适用范围。“属地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机构和权力,而县级职能齐全,还算是权责统一,若再延伸到乡镇,不仅职能不全或无,行政执法权力几乎为零,各种弊端自然显现出来,造成“属地管理”事与愿违。“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之外,应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明确事项归哪一级政府负责后,主管此项工作的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具体办理责任。
王敬宇:在制度层面,需要厘清上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放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之上,严禁上级部门随意扔包袱、推责任。推动编制人手向乡镇街道一线部门倾斜,提升乡镇街道公务人员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对乡镇街道真正下放事权、财权,做到责权统一。此外,党员干部应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端正权力观、利益观,以担当精神迎难克艰,切实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各种责任“甩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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