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摘 北京1980
她叫毛榛。
至少在十六年前,梁正文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叫的是这个名字。
那是五月,那天雨落得突然,一股热腻的土腥味从楼下涌到楼上。她略略有些圆肿的眼睛,睫毛上挂着一颗雨珠,在眨眼的一瞬裂成两瓣;她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放在下嘴唇上不停地摩挲,一片一片地撕着干裂的暴皮……
那天她一直靠在床头看书,他还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米兰·昆德拉,坐着,一只手里夹着烟,灰白凌乱的头发,纹路清晰的毛衣,整个画面都是灰的,只有他的两只眼白格外白。还不到晚上五点,她就说饿了。他们下了楼,到那条街上最像样的一家餐馆吃了晚饭。
吃完饭,正文看着她返回楼上,自己到后面派出所的院子里取出自行车,然后回了报社。
他当然没有想到,这一别竟如此之久。
那天出租车到楼下的时候,正文还在公司里收拾行李。电话一直响个不停,他心里说着不接、不接了,却还是又接了两个。最后一个,是租车公司打来的,告诉他要开始收等车费了,他这才匆匆忙忙拎着行李走出去。进电梯间前,他的助理安还在往他的手提箱里塞着东西。
到肯尼迪机场候机大厅时,指示牌显示离登机时间还差一小时三十五分钟。这次他的目的地是伊斯坦布尔,直飞,飞行时间十小时二十分钟。9·11以后,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提前了很多,他需要在候机大厅消磨的时间也就长了很多。他迤迤地拖着手提行李,在离登机口远远的地方坐下。头天睡得不好,眼皮很沉。他习惯性地从行李侧袋里摸出一本杂志,看了两眼,又放下,把腿翘到行李上,侧歪着头,眯起眼,准备小憩片刻。
然后他瞥见身边的手提行李鼓出了一块,想着里面一定又是一团糟乱。他从欧洲带回来的那卷蕾丝,安是否记得放进去了?他放下脚,拉开行李拉锁。花花绿绿的一堆从行李里滚落出来,他忙着去捡,一件一件地捡回包里,叠好,分袋放妥。在行李最下面发现他要找的那卷蕾丝,便用手使劲摸摸。凉、绵、润——绝对的高档蕾丝的手感,他只要轻轻攥一把就能估摸出它的单价是多少。他舒口气,拉上拉锁——这才意识到周围一束束异样的目光。他愣了一下,随即哑然笑笑。是的,抱歉得很,他都忘记了,刚才他一个成年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摸来摸去的尽是些女人贴身的衣服:内裤、乳罩、背心、睡衣、粉色的、肉色的……他自从在纽约这家高级内衣公司做上生产主管以后,对这些东西最基本的意义,就好像越来越不敏感了——只是一堆材料和样品而已。
他抱歉地笑过以后,又拿起那本杂志,随意地翻看着。就在他将要翻过那一页的时候,突然注意到左栏最下面的那张照片,心跳了一下。那一整页都是新婚启事,那张照片在左栏第五或第六的位置。照片很小,有些模糊,但正文看得出来,里面的两个人都笑着。他的肤色不能确定,微卷的短发,高鼻梁上架着眼镜,一张圆长脸贴在她的面颊旁。她的笑容比他更模糊些,可他还是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她浓郁的眼神,看出她长而密的睫毛下扑闪着那对依然细圆黝黑的眼睛。照片旁边有简单的说明,他们的姓名,婚礼的时间和地点。他一遍又一遍看那几行小得不能再小的文字,心跳从剧烈一点点慢下来。然后他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应该是她,虽然她不再叫那个名字了。
梁正文认识毛榛,是在高中的最后一个寒假,1982年。
那年冬天,正文的哥哥正武就读的Y大学用四个排球场浇了个冰场。正文那时正在准备高考,有时看书累了,就骑上车去冰场转转。那天他刚把车锁好,便听见正武在后面叫他。他转过头,见他身边跟着个女生,是毛榛。正武说,毛榛是他在外语学校时的同学,跟他一样,在上大二,不过在D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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