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作家进校”成了敛财的生意
“童话大王”郑渊洁因被指于“童书作家榜”榜上无名,发文揭露榜上部分童书作家销量存在“猫腻”,即通过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认为这种“进校园推销”的行为不妥。记者调查发现,确实有作家存在进校园卖书的情况,而且有出版公司策划人员将其总结为推销书籍的成功策略。(4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风口浪尖的“童书作家榜”,就像维权车主的“爆款哭诉”,意外而凛冽地揭开了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郑渊洁控诉的,算无中生有吗?从一干沉默的被指控方来说,这似乎是个很难洗白的问题。这些年来,大江南北、校园内外,大小作家们带着“名作”出来做讲座、搞讲演的场面还少吗?孩子们往往是热血沸腾地听了一场免费讲座,却在不知不觉间按照原价买了一本并非很想要的书。出版社乐意搭桥,作家们乐意进校园,学校乐得有活动,可谓是各有各的乐。如此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只是这些“常规”的活动,被我们司空见惯的认知所忽略,面对“校园文化”的幌子,很少去追问背后的是非与规矩。今日看来,有几个问题确实不得不问:第一,《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然而,童书作者却打着讲课的幌子,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如此做派,合法吗?第二,业内的说法是,童书的批发价现在大都在四五折。而打着“童书作者进校园”的旗号,通过老师以书上标注的价格卖给学生,这般暴利销售,背后究竟是谁在坐享利益分成?
义务教育阶段,摊派消费几近绝迹,但在“作家进校”这个舞台上,向孩子推销童书似乎成了“法外之地”。令人瞠目的是,“作家进校”卖书早已成为部分图书从业者的“套路”。这种乱象,教育监管部门何以迟迟不觉不问?郑渊洁在微博中晒出了某小学校方要求学生购买童书的征订单,这份征订单上赫然注明:1.邀请到这样的知名作家进校面对面交流,××书城对我们学生的图书征订量是有要求的;2.当天有意愿与作家面对面交流、签名的孩子,请提前征订……图书没有折扣。”
说起来,规矩也不是没有。去年10月,针对山东菏泽发生的发放印有商业广告红领巾一事,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现在的问题是:“作家进校”这种隐蔽性很强的卖书活动,引起地方监管部门的警觉了吗?披着文化和公益外衣的进校活动,何以能打着擦边球而大发其财?
有人说,建议明年推出“童书作家进校卖书榜”。这固然是个玩笑,但对于进校卖书的作家,除了作协等单位要“亮红牌”,教育部门也应该强化监管,把那点“醉翁之意”,真正从干净的校园内清理出去!□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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