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登门办案解开17年“死疙瘩”
福山法院柔情执法暖人心本报讯(通讯员林恩廷YMG记者任雪娜)近日,原本17年不相往来的邻里,在福山法院执行法官登门办案的柔情执法中握手言和。一起拖了十余年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王某某与朱某某系邻居关系,2001年9月15日,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殴斗,殴斗中王某某将朱某某致伤,朱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朱某某于2002年将王某某诉至福山法院,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某赔偿朱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600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法官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财产情况,然而执行法官穷尽线上线下一切手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被执行人王某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被拘留2次,仍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就是赖着不给钱。
2018年底,案件转到专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郭兆斌法官手中。了解到双方是邻里关系,且在事发前双方关系一直和睦,他多次上门实地走访,以乡邻亲情为突破口释法析理。最终,在他一次次的引导下,被执行人王某某终于表示愿意赔偿。2019年1月3日,郭兆斌来到被执行人家中,王某某拿出用手绢包裹的一万元钱,亲手递给朱某某。朱某某的丈夫在清点完执行案款后,将9600元留下,利息都返还给了王某某。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当即写好了收据及结案申请书。至此,这起多年来未能执行案件终于得以解决。被执行人王某某称赞:“我最初对执行法官非常抵触,郭法官的执行方式和为双方当事人着想的执行理念感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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