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束昱辉或面临5年以上刑期 受害者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北京头条客户端1月14日消息,1月13日,束昱辉等16名犯罪嫌疑人被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依法批准逮捕。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束昱辉等人在被刑拘的时候,涉嫌的罪名有两项,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涉嫌虚假广告传罪,而被批捕时公布的罪名仅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那么即使仅有一项罪名,束昱辉可能面临的刑期会是多少呢?权健的受害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束昱辉或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杨劲桦律师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一种经济类犯罪,主要危害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已对束昱辉等人正式批捕,说明其行为已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达到该罪的追诉标准。” 杨劲桦说,最终是否对束昱辉等人定罪量刑,要看法院的裁决结果及对犯罪事实的最终认定。
根据规定,具有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犯罪情节严重,将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批捕时未见报道的“虚假广告罪”,杨劲桦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前提是发现犯罪事实的发生,“本案有可能是公安机关认为束昱辉等人进行了虚假广告的犯罪行为,进而以该罪名立案侦查。”
杨劲桦说,随着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在向检察院报送逮捕时,认为案件的性质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更为适宜的,而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主要审核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是否符合逮捕的标准,通常不会直接变更罪名,但在审查起诉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起诉的罪名。
受害者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那么束昱辉等人被判刑后,权健集团及下属公司是否还会存在?杨劲桦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束昱辉等人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权健公司只要没有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那么法人资格依然存在。“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权健公司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主体,则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来说,是对该公司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
权健的“倒下”,让很多权健的受害者都觉得解气,但随之而来却是,这些受害者如何索赔?法院会支持吗?
杨劲桦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因接受权健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而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杨劲桦建议,受害者应当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说,法院在审理民事赔偿诉讼时会根据受害者及被告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综合判断,以决定是否支持受害者的各项赔偿请求。
(原标题《束昱辉或面临5年以上刑期 受害者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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