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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9217天 刘忠林获国家赔偿460万元

大江晚报 2019-01-08 01:00 大字

据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作出决定,向刘忠林支付国家赔偿金合计460万元,包括无罪羁押921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

1990年,吉林东辽县会民村一名18岁女孩被杀害,时年22岁的刘忠林被认定为凶手并获死缓。服刑期间他持续申诉,直到2018年4月20日被改判无罪。公开报道显示,刘忠林是目前平反冤案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当事人。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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