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孩子,需完善安全防护体系 ■原创评论
林 虎
为增强幼儿的防骗意识,提高幼儿防拐、防骗能力,让幼儿掌握有关防拐骗的技能,12月21日上午,镇江新区实验幼儿园小班年级组举行了一场?“防拐、防骗演练”活动。“骗子”们以带孩子们出去买玩具、买零食、玩游戏等为由,对幼儿进行“哄骗”。“在不到二十分钟的过程中,成功骗取了共46名小朋友到幼儿园大门后”。(据12月24日《扬子晚报》)
幼儿园防拐骗演练,目的是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其人身安全,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也许正因为主观愿望良好,演练的方式方法是否妥当,是否会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家长很少提出异议。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诱拐实验”,并不能真正提升孩子的防骗意识。
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善良的、美好的,他们不知道“江湖”险恶,缺少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天真烂漫”“快乐成长”。如果硬将防拐、防骗的责任推给孩子,那是家长、幼儿园、社会在“避重就轻”,推卸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责任。
应对诱拐儿童犯罪活动,保护孩子安全,需要完善由家庭、学校、社会组成的儿童保护体系。比如,家长是否避免将幼儿独自留在家里,幼儿园和家长是否实现了无缝对接;学校和家长是否告诉孩子该怎么处理危险状况、该做什么;警方是否建立了有力的打拐机制,等等。只有这些都做好了,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的智能特性等,决定了永远不要指望他们通过简单的“诱拐实验”就能达到安全防拐骗等的预期目标,也决定了防幼儿被拐骗,只能通过完善安全保护体系,替孩子们筑起安全的围栏,才是更根本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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