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故事: 有些东西 一眨眼就不见了……
幸福总是太匆匆蔚新敏
洪丽是在去实习的火车上认识沐阳的。两人坐一排。沐阳学医,洪丽学药,有共同话题,从上车开始聊,中途洪丽累了,沐阳起身让洪丽歪在自己座位上,枕着他的行李,给她搭上自己的风衣,自己在过道那儿站着。洪丽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沐阳一直在注视她,顿时羞红了脸。爱情从此开始上演。
可巧,沐阳和洪丽在同一家医院实习。两人用三个月实习的钱买了一辆摩托,节假日,沐阳载着洪丽大街小巷穿行,如胶似漆。沐阳的老家在农村,说好了,实习结束,沐阳骑着摩托载着洪丽回老家结婚。洪丽表白,今生什么都不要,只要有沐阳就好。
有天沐阳回家,白衬衣领子下面有个小笑脸,沐阳说是一个叫小淘的小护士给他贴的,洪丽说这小淘喜欢你,你最好保持适当距离。沐阳让洪丽看小淘的微信头像,说自己不会喜欢她的,沐阳发誓,若有一点点对不起洪丽,让自己缺胳膊少腿。洪丽说不要,即使有那么一天,也要你完好。沐阳问为什么?洪丽说,因为爱你,愿意你好。沐阳说,metoo!
有天,沐阳跟洪丽说,小淘的妈妈在医院管人事,他已经见过小淘妈妈了,只要毕业证下来,他就跟医院签合同,洪丽留医院有点困难,但他会想办法。这之后,沐阳下班就没准了,说病房忙。后来洪丽听说小淘办了张游泳卡,她是旱鸭子,而沐阳游泳特好,主动当起了小淘的教练,还负责接送。洪丽想找沐阳好好谈谈,没想好怎么措辞,怕一说沐阳就炸。
那天,洪丽亲眼看到沐阳摩托车上载着小淘,那头盔还是洪丽的。洪丽回家跟沐阳心平气和谈,不要和小淘太腻乎,自己看了不舒服。沐阳说他跟小淘近乎,也是为了洪丽。洪丽说我真的不需要,进不了医院,我可以进药店,进不了药店可以进药厂,干吗要去巴结别人?沐阳说洪丽太不懂事。洪丽说,实在不行就考研。那天,两人急赤白脸。直到沐阳接了个电话,说出去一下。洪丽从阳台看到沐阳骑着摩托车出去的,“注意安全,早点回家吃饭。”话没说完,沐阳已经出了小区。
晚饭沐阳没回来吃,电话也不接。凌晨3点,有电话打来,沐阳在医院,人和摩托撞在了一辆停着的大卡车上,卡车司机逃逸,沐阳当场昏迷。
三天后沐阳才醒过来。交警说沐阳那天喝过酒,摩托车上还载着个姑娘,就是小淘。小淘断了两根肋骨,住院一个月后回家休养了。沐阳彻底瘫痪,不能自理,也不认人,三个月后沐阳的爸妈把他接回了老家。实习结束,洪丽被医院签约。小淘见过洪丽,告诉她,出事那晚是她生日,她约沐阳到酒吧喝酒。洪丽接受了小淘的好意,留在医院,她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这份工作。
洪丽去看沐阳,沐阳的母亲用三轮车把他推到村委会大院,要村长给沐阳办低保。沐阳的母亲蓬头垢面,刚五十出头,头发花白了,脸上都是褶皱,瘦了三十斤。一圈人围着他们母子俩闲言碎语,沐阳眼珠缓缓转动,傻傻看着人们,无悲无喜,扭头看到洪丽,亦无悲无喜。洪丽看着沐阳,突然想起火车上他炯炯的目光,还有那火一样的爱恋,刚刚涌起欣喜,眨眼,就是眼前沐阳的呆呆傻傻。她看到沐阳伸出了手,她也伸出手,想回应沐阳的打招呼,然而,沐阳是在朝着人群里一个吃糖葫芦的人伸手。
洪丽知道,沐阳的幸福,沐阳家人的幸福,还有自己的幸福,都在那一眨眼间已消失不见。
脆弱的情谊君珺
我和小明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在一个学校读书,高中毕业后考上不同的学校,后来各自找到工作。
多年来,我们的关系一直不错,虽说中间有许多年我们不经常见面,但只要是同学聚会或者在街头偶遇,都会感到由衷地惊喜,紧紧握住对方的手,在相互传递的温暖中,过往的日子以及同学感情就像山涧的溪水一样奔流而来,心里充满了单纯晶莹的快乐。同学聚会时,我发现小明爱喝酒,酒量也好,我呢,酒量不大,却有事无事爱抿上两口。这种共同的爱好为我们创造了欢聚的机会,因之也走得更近。有一阵子,只要我有饭局,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他也经常邀我参加他的饭局,因此我们彼此认识了不少相互的朋友。我们觉得这样颇开心,喝酒人多,气氛热闹,朋友圈也良性地扩张。就是在这种愉快的氛围中,小高出现了。
有一个周末,我组织了一个饭局,当然想到了小明。那天的饭局,小明为我引荐了小高。小高戴副银镜,眼睛细长而深邃,饭局中,遇到好笑的话题,他笑得颇适度,显得很有涵养。他衣着考究,气派不凡。晚宴结束后,他执意要送我回家。半途中,他将我带入了一个浴足中心。许是酒精的作用吧,我们紧挨着躺在躺椅上,脸色绯红,像老朋友一样推心置腹地边浴足边尽兴地聊了起来。我了解到,他是做工程的小老板,这让我心里有点警惕。我在单位里主要就是从事工程招投标的,一般来说,我的饭局不喜欢带有工作色彩。不过还好,小高完全不谈工程的事情,我的心就渐渐松弛下来。我得承认,排除他的工作,我有点喜欢他。他健谈,语气诚恳,观点新颖。我说话时,他的眼神态度,都非常专注,听得很用心,让我异常满足和舒适。
那天以后,小高不时约我出来小聚,或到近郊的农庄,或到静谧的小馆。小高说,他喜欢静静的清谈。周边有雅致的景致,水一般的音乐流淌,那样的交流,才能彼此抵达内心。人多嘈杂,气氛喧腾,让人浮躁狂乱,心难以沉静。我开始明白,他和我在一起,为什么不叫上别人甚至小明了,也许,他是把我当作知音、引为知己了。其实,我也很愿意与他单独相处。和他在一起,轻松自在,有疲惫忙乱之后休闲享受的意味。但我有时心里会浮起隐隐的不安,究竟是什么,我又不明所以。有一天,在与小高聚会分手之后,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明白我的不安来源于何处了。我已经有好一阵子没见到小明了,他也没和我联系。回到家里,我打电话给小明。小明接过电话就很突兀地说,怎么想起我来了?你们两个玩得很密啊。我有点无以作答,嗫嚅着说,我和小高,就是聊聊天。我这么一解释,却引来了小明的高声大骂:别跟我提他!他就是个过河拆桥的王八蛋!接着,他用了不少恶毒的字眼,说他忘恩负义,重利忘义,结识新朋友忘了老朋友等等……小明在骂小高,但也让我芒刺在背。我不明白小明何以如此激动。
我想了一个通宵,第二天打了个电话给小高,告诉他这件事。小高沉吟片刻,神情有点激动地说,这个结局他已经料到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原来,小明曾暗示过小高,认为小高和我在一起,我照顾了小高做工程,小高得了利,我也得了回扣,却没分好处给他,所以心怀强烈不满。最后,小高迟疑着说,为了你和小明的友谊,以后我们还是少来往吧。
冬天到了,我和小明再也没来往,小高也隐匿消失了。我想不到,我与他们的情谊,怎么一夜间都成了天上的游丝,倏忽不见了。
“纯蓝”远去了玉石
琴读高中时,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那时每个学生的书包里都会有几本笔记本,除了记笔记,还抄歌词、写诗。铅笔盒里也会有几支钢笔,每人的墨水只有一种,你买纯蓝的,我就买碳素的,还有人买红色的,大家相互吸着不同颜色的墨水,作业本上的字常常是一段蓝、一段黑、一段红,五颜六色的。
也有例外的,琴记得那是一个男生。大家闹的时候,他静静地坐在一边,低头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着什么。他就坐在琴的前排,有一次,琴好奇地从后面望过去,他正抄写唐诗,俊秀的字迹,清一色纯蓝的字,给人清清爽爽的感觉。琴略一抬眼,只见他的脸棱角分明,嘴唇上细茸茸的胡子在光线里十分柔和。琴的心跳得厉害,慌乱地移开了目光,但他那一手纯蓝的字迹像是刻在了心上。
琴后来发现他特别喜欢写钢笔字,和其他同学不同的是,他的铅笔盒里虽然也躺着两支钢笔,但两支灌的都是纯蓝墨水。
有天中午,琴正在教室埋头写作业,突然一阵悠扬的口琴声传了过来,琴知道是他来了。他不知道琴在教室里,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红着脸地把口琴放入了衣袋。琴假装没看他,依旧写作业,手却抖个不停。直到钢笔写得没水了,教室里又没有其他人,她才鼓足勇气向他借。没想到他头也不抬地说:“我没有蓝黑的,只用纯蓝一种。”琴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说:“我不用蓝黑,也用纯蓝。”就这样,琴一天天喜欢上了这种颜色,无论是写作业还是练字,纸上纯纯的蓝色,像天空,又像海洋,琴花季的天空一片纯蓝。
琴对这个穿蓝衬衣用蓝墨水的男生有了一分好感,尽管除了向他讨蓝墨水以外,没说过一句多余的话,她却愿意把眼神久久地停留在他在的地方。有一次,她意外地收到一封信,纯蓝的字迹,没署名,她欣喜若狂,猜想一定是他写的。信的内容很干净,除了一些问候的话,就是说准备考某某学校。这封信让琴辗转反侧了好几个晚上,终于她完成了做学生以来最长的一篇作文,洋洋洒洒写了六页纸的回信,偷偷塞进他的抽屉。这封信也很干净,不过就是“希望我们用书信的方式交流,友谊长存”之类的话。然而他没有回信,一直到高三毕业,也没收到他的只言片语。但这封信却让琴的人生有了转机,本来高考无望的她却在那年考上了,但他却落榜了。琴上了大学以后终于收到他的来信,他在信中说,他的志向是开一家小店。他还透露了一个秘密,当年琴收到的那封信并不是他写的,而是他同桌的“杰作”。琴恍然大悟,正是这阴差阳错的信,改变了她的人生。
时光悄悄地沉淀了青涩的记忆。若干年后,他在家乡的小城如愿开了一爿店。当琴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正埋头修理着坏了的电器。琴轻轻地叫着他的名字,他站起身来,向她挥舞着两只沾满油污的手。刹那间,琴拧着的心突然一松,“纯蓝”远去了,有些东西一眨眼就不见了。琴想,如果她果真做了他的妻,会不会安安分分地做着自己,在温暖的阳光下织毛衣,与他共守一爿店,数着简单的日子,过着俗世的生活?但并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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