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店交警查处醉驾案件391起 其中1-11月份立案较去年同期多237起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胡泉通讯员杨丽王玲)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杀手”之一。6日,记者从张店交警大队获悉,今年1月至12月5日,该大队共查处醉驾案件391起,其中1-11月份立案比去年同期多237起。
12月3日17时5分,张店交警大队民警在金晶大道与洪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有一辆车号为鲁CY**93小型车在违规倒车,遂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车内酒精味非常浓,该驾驶人靳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车辆,随即令其接受酒精检测。经过对靳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靳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今年以来,张店交警大队加大对酒醉驾查处力度,据统计,今年1月至12月5日,共查处醉驾案件391起,比去年全年90起,上升了334.4%。截至目前,已采取刑事拘留106起、取保候审285起,已移送起诉231起。10月份、11月份查处醉驾案件较前几个月的查处数量增加一倍多,仅11月份就查获醉驾92人。
今年张店交警大队还成立了案件办理中心,组成六人醉驾办案工作组,负责各勤务中队查获的醉驾案件的血样送检、人员询(讯)问、刑事案件的立案、强制措施的报送,直至案件移送,同时指导中队办理吊销驾证业务。据统计,1-11月份立案比去年同期多2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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