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继续为正义呐喊
又一起再审案件得以“平反”——入狱23年之后,50岁的金哲宏等来了清白之身。
在经历了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乐平冤案、福建缪新华案等一系列冤案的平反之后,你可能难以记住这次冤案主角的名字。但正义的到来对他非常重要,这也是包括澎湃在内的媒体长期以来关注此案的初心所在。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
1995年,一起命案让金哲宏的人生轨迹陡转直下。“入罪”服刑23年后,他更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国病人”,身患糖尿病、肾结石、心脏病、胃病等多种疾病,只能靠拄拐前行。拿着这份无罪判决书,金哲宏不仅洗刷冤屈、挺直腰板,更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重归社会生活,而这也是法律赋予一位蒙冤受害公民的正当权利。
早在2014年4月,澎湃新闻就报道了这一疑案。报道刊发当日,吉林高院官方微博随即回应称,将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依法处理。然而此案还是在整整4年后的今年5月,才正式进入再审程序。4年时间里,记者换了几茬,今天此案终于平冤,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终于拄着双拐重归社会。
23年冤案的平反,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是一则让人义愤填膺的新闻;对于报道此事的记者来说,意味着多年的心血终于结出了果实。而对金哲宏来说,意味着几乎已经错过了一辈子。
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不会容忍错案发生。身为公民,我们谁也不愿金哲宏所遭遇的不幸,在自己身上重演。现实却是,屡有曝光的错案,总有着似曾相识的面目。例如,金哲宏案和张氏叔侄案情节高度“雷同”,凶手没有留下指纹、毛发和脚印,被吿人均控诉遭到刑讯逼供,侦办过程中均有“狱侦耳目”的疑影。
如今,纵有无罪判决、国家赔偿,却还不是正义的全部。还应该追问,谁应该为这起冤案负责?谁让金哲宏沦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翻看案情报道,此案无论是事实证据,还是办案程序,都有明显“瑕疵”。从案发到2000年,5年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4次被判处死缓,这些审判中的“反复拉锯”,早已折射出事实证据“先天不足”,却无力阻止错案落槌。
那么,本案到底有没有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有没有存在违法动用“狱侦耳目”非法取证?无罪判决作出后,有关部门还需跟进查处,给金哲宏一个说法。
申冤之钟要继续敲响,为每一个个案的正义呐喊,打捞每一个可能被忽视的受冤屈者,这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是媒体的职责,也是每一个有正义感的社会成员的责任。
金哲宏在出狱之后,面对镜头说“感谢澎湃新闻网”,这句感谢背后的责任大如天。
新闻推荐
曹翔平生,我第一次接触并且懵懂认知“书信”,还要追溯至40年前父亲曾经为邻居帮做的一桩小小善事。记得那是一个傍晚时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