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电动自行车等伤害居高不下
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前三季度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显示,从全国17地56家哨点医院采集与产品相关伤害信息11.6万例,较去年同期下降12.9%,其中最多的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助力车造成伤害的案例,占产品伤害总数21%。
从产品类别来看,前三季度,产品伤害监测主要涉及产品依次为: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29865例)、汽车 (24171例)、家具(11190例)、家用日用品(9830例)、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5294例)、文教体育用品(3845例)、家用电器(1522例)、儿童玩具及用品(1283例)、纺织服装配饰(829例)等。
从造成产品伤害的原因分析来看,突发事故引发伤害47620起,占比为41.15%;使用不当引发伤害39754起,占比为34.35%;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伤害433起,占比为0.37%,比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
据监测,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助力车伤害案例24089例,占产品伤害总数的21%。受使用日趋广泛并缺乏必要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外卖小哥”闯行、共享单车大幅投放等因素影响,近3年来,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助力车等产品相关的伤害案例在汽车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相关的产品伤害数据中,占比高达40%以上。
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增速较快,0至14岁儿童在总伤害案例中的占比持续增长。
针对消费者因使用不当导致伤害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针对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童车、燃气热水器、压面机等产品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提高安全使用意识。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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