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这些常用药被列入了儿童用药“黑名单”
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盐酸溴己新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对盐酸溴己新注射剂(包括注射用盐酸溴己新、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盐酸溴己新葡萄糖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盐酸溴己新注射剂在 【儿童用药】项中注明“未进行该项试验。儿童慎用,尤其不推荐婴幼儿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修订为“对于怀孕妇女或可能怀孕妇女,只有当获益被判定超过风险时,才可以给药。怀孕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而在【老年用药】项中,要求“注意减少用量”。此外,在【不良反应】项中,国家药监局在基于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基础上,新增了皮肤、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等不良反应。
公告提醒,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盐酸溴己新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布的涉及儿童用药的修订公告梳理如下:
祖师麻注射液——11月2日,祖师麻注射液因含苯甲醇,被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蒲地蓝——11月6日,【注意事项】中,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说明书增加了9大不良反应。
含可待因药品——9月6日,【禁忌症】、【儿童用药】明确指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这意味着这类药品将彻底告别儿科。
刺五加注射液——9月7日,在禁忌项中增加孕妇、儿童禁用。国家药监局还要求新版说明书增加警示语,说明书需列明的不良反应也大幅增加。
呋喃唑酮片——7月12日,在【儿童用药】项下增加以下内容:14岁以下儿童禁用。
清开灵注射剂——7月3日,在用药禁忌项中明确规定新生儿、婴幼儿、孕妇、过敏体质人群禁用。
丹参注射剂——6月12日,说明书增加警示语,明确指出3类人禁用,包括:对本类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新生儿、婴幼儿、孕妇;有出血倾向者。
天麻素注射剂——6月14日,说明书中的 [儿童用药]、[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项进行修订。[儿童用药]一项修订为“未进行儿童用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儿童慎用”。
双黄连注射剂——6月11日,在禁忌项下须列出“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艾畅和吗丁啉——6月1日,《关于注销多潘立酮混悬液等5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其中就包括儿童常用药“艾畅”、小儿版“吗丁啉”。
柴胡注射液——5月29日,说明书在禁忌项下须列出“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参麦注射液——4月28日,说明书增加警示语,【禁忌】:“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匹多莫德制剂——3月9日,说明书中,增加“3岁以下儿童禁用”的禁忌。同时,用法用量规定: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注射用赖氨匹林——1月31日,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
除了用药限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第一批3个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修订意见的通知》,拟修订的氟哌啶醇、利培酮、氟西汀等3个精神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内容,增加儿童适应证及用法用量。
新闻推荐
红旗路快速化改造研讨会召开 将按“快速路、快捷路”两种定位比较
本报讯(YMG记者邹春霞)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快速化道路建设的规划论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好决策参考,市规划局召开了专题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