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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齐全“违建”搁浅13年,没人管吗?

新京报 2018-10-31 04:19 大字

漫画/勾犇

一家之言

这等于是在用今天的规定约束昨天的行为,明显违背“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

据人民日报报道,2003年,黑龙江省鹤岗市建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佳木斯市郊区长胜村合作建设商贸综合楼,该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程,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即“五证”。

但2005年工程快完工时,开发商接到黑龙江省公路局佳木斯管理处的处罚通知:工地前的公路为一级公路,50米内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应停工并拆除。此后,工地道路出口遭封堵,项目被迫停建。13年来,相关部门各执一词,建设项目陷入“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境地。

“五证”齐全的建设项目,被公路管理部门认定为违建,听起来有些奇怪:为其发证的当地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均称,审批手续依法办理;涉事公路部门则称,认定项目违建也是依法。究竟是“法”存在打架问题,还是执行者在法律法规的理解上有问题,历经13年仍未厘清,最终让建设公司和农民工承担由此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实在是说不过去。

2003年规划立项时符合公路管理要求,当时该公路等级为二级;而到了2005年,省交通厅制定“远期”规划,要求该段路须按一级公路建筑控制区控制。也就是说,“五证”齐全的项目2003年时合法,2005年公路规划升级后不合法了。这等于是在用今天的规定约束昨天的行为,明显违背“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

这其中暴露的,是事发地管理秩序的混乱:建设项目“五证”先是合法,接着被后来的公路“远期”规划给否定,生生地作出“违法”定性,然后是各部门各执一词,却没有更高的层面站出来协调冲突、维持秩序。也正是因为内部秩序机制失灵、“守夜人”缺位,“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局面才出现。

按理说,行政诉讼应该是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但如果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能有效协调,问题或许在前端就能得到及时解决。

“五证”齐全的“违建”项目搁浅13年事件,可谓当地营商环境建设的“负面样本”。这一事件能否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检验着当地优化营商环境的诚意与决心。非但如此,建设项目所涉公路50米内陆续建起加油站、超市、汽修厂、餐馆,却不见公路部门阻止,唯有这个“五证”齐全的项目被封堵,这里面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也需要更明晰的解释。

□马涤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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