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最终解释权在谁手里?
近日,郑州科技学院的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是学习经济类专业的,即将在学校的安排下,于24号到26号分批启程去武汉,为即将到来的双十一,给物流公司分拣快递。校方解释称,专业还是比较对口,“有很多的工作,并不仅仅是拣快递的。”(10月22日央广新闻)
双十一的物流“短工荒”,终于鸡贼地在“校企合作”中抽了张王牌:市场营销也好、财务管理也罢,统统疑似被安排去“拣快递”。
学生有学生的举证,校方有校方的说辞,看起来莫衷一是。不过,先是有学生反映,不少学习计算机、轨道交通设计的学生,在被送往苏州瑞仪光电流水线工作后,还出现了被强制加班的情况;报道播出后,该校院其他院系的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将被安排去武汉、南京的物流公司做快递分拣工,为双十一做准备。在入职培训上,学生即将前往的物流企业在幻灯片上写着:“三班倒,工资分为计时和计件两种,基本工资1890元,绩效工资472元,其余的,都需要学生通过加班费或5分钱一件的计件拣货赚取。”
举报到这个份上,校方所谓“多工种的对口实习”,莫非还没有啪啪打脸的耻感?
校方的“校企合作”之辩,大概和马蜂窝的“真实数据”一样,都属于自说自话的解释。但是,真相如何,恐怕还应有监管部门的第三方说法。早在2016年,教育部就通报了多家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职业学校,并要求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始终保持治理实习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今年4月,教育部再次强调禁止强迫学生实习。其实从情理上说,乱象纷呈的顶岗实习是最容易露出马脚的——涉及学生人数众多,纸里终究包不住火;相关企业有名有姓,程序上也很难耍赖皮。可是为什么,把学生当猪崽一样卖给临时岗位的所谓“顶岗实习”的妖风,始终隔三差五就要刮一回?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校企合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校方手里。
这就像所谓“不限量套餐”一样,文字游戏的把戏在强势方手里的时候,指鹿为马也就不算稀奇。这种一家独大的制度安排,堵死了学生权利救济的通道,加之有毕业证或学分的底牌压着,学生大多也是敢怒不敢言。此外,违规成本低到忽略不计,作奸犯科者更是前赴后继。这些年来,疑似违法用工的顶岗实习不胜枚举,可是有几家企业担责过惩罚性赔偿、又有几个专业因此而关门打烊?不痛不痒的通报批评,相较于盆满钵满的暗黑收益来说,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没有,最简单的就是强化顶岗实习的审慎审批:所有顶岗实习必须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且事发后要追究核准者“双责”;对口实习企业须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出事后同样要“连坐”其监管责任。至于相关学校,一票否决制,出事即停招。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根治“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合谋问题。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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