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强力规范 “信用租房”
文/余明辉
近日,北京一消费者发现,我爱我家中介热情推荐的信用租房,竟是笔贷款业务,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险些“被贷款”。记者调查发现,当前这种火暴的短期租赁模式背后隐藏着诸多猫腻:以信用租房为诱饵,让租客一不小心“被网贷”,存在不少风险。同时,资本的介入也变相为房租暴涨推波助澜。(据新华社10月14日报道)
信用租房本意是建立多元、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给高信用的低收入租客和房东带来更多红利。但从实际情况看,这样一个不无创新意义的租房方式,在一些地方已明显背离初衷、逾越法律边界。
时下一些“信用租房”产品,一边对外宣传和承诺“信用租房”不存在贷款,只要达到一定的信用分值,就可“押零付一”入住;一边却在背地里“套路”租客、实施“信用租房”,比如告诉租客“需签订一年的合同但不需贷款”,从而让租客一不注意就陷入网贷陷阱,从租赁人变成借款人,背负更大的租赁代价和潜在风险。此举不但涉嫌虚假广告违法,更涉嫌实质的价格欺诈违法。同时,不少房产租赁中介、小贷公司在欺骗租客实施网贷时,往往要求租客把自己的相关信用卡号等隐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导致很多人面临更多金融风险。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如此“信用租房”让金融资本曲线介入住房租赁市场,进而使中介有能力垄断房屋租赁市场,推动城市房租增长,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而其间存在的资金链断裂风险,也威胁着租赁双方的利益,威胁着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的安全。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原则对房屋租赁同样适用。原本有着美好初衷的“信用租房”,是一种经营创新和带有公益性的产品,但现已被一些经营者玩坏。有关方面应迅速、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对“信用租房”和整个房屋租赁市场出现的乱象,予以严肃处罚和强力规范,确保房屋租赁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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