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全国性竞赛,促进“真减负”
□董婧
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哪些全国性竞赛?竞赛该不该收费?竞赛结果又能否作为入学的评判指标?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办公厅9月21日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了规范。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的实施,一方面可让基层学校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学生及家长“减负”,优化教育环境。(9月27日 新华网)
中小学生“减负”早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可一面是“减负”的声音越喊越响,另一面却是中小学生的书包越背越沉。“减负”之所以难以减下去,与升学指挥大棒有关,而一些机构和组织举办的五花八门的竞赛无形中也增加了学业负担。有些竞赛的含金量并不高,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无多大裨益,而高昂的报名费,以及培训费、考试费等徒增了家庭的经济成本,得不偿失。
此次教育部出台的管理办法,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竞赛予以规范,就掐住了此类竞赛乱象的命门。管理办法规定,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同时,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做到“零收费”。一些竞赛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利益链,学生“零收费”参赛,就直接掐断了背后的利益链,那些名目繁多的收费将不复存在,竞赛主办方失去了创收动力,竞赛也就有望回归正轨。
管理办法还规定竞赛结果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要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这一招更是釜底抽薪,各种竞赛的主办方无法再以“竞赛结果有利升学”为噱头诱惑学生家长。这有助于让学生与家长理性认识各种竞赛,不再抱着功利心理去参加竞赛,有助于减轻因为各种竞赛带给中小学生的过重课外负担。
不过,有了好的制度,关键还看执行。在这个问题上,管理办法还明确,对各类竞赛加强监督,实行常态化监督。同时,实施动态化清单管理,对清单进行一年一审,优胜劣汰。这可以有效杜绝某些竞赛机构“暗度陈仓”,从而让“最严管理办法”落到实处。笔者认为,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不是对全国性竞赛一刀切地简单叫停,而是通过切断利益链、剔除功利色彩来给各类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降温,既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又维护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政策的落实,这样的管理办法值得期待。
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的“紧箍咒”来了,当然,地方教育部门也有去伪存真的责任,学校招生有严守规矩的义务,至于家长和学生,也要适度减少盲目的焦虑,少给竞赛市场添油加醋。只有中小学生竞赛“瘦成一道闪电”,孩子们才会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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